曠工一天領導開始整我,曠工一天,怎麼跟領導解釋?

2022-09-20 21:25:50 字數 3419 閱讀 3611

1樓:周濤第一

沒關係,不要太在意,抱著走的心態工作

2樓:迷茫人

重新審視自己的工作,看看你在團隊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如果是可有可無的,那勸你也別堅持,看開點,我們打工不是為了餬口,是為了活的精彩,讓自己逐步成功。如果因為瑣事,動輒要開除,那說明你不是團隊的核心成員。

出來打工是為了積攢渠道,成為行業專家,而不是成為某個公司的賺錢機器或者技術民工。。。

我勸你別解釋了,你自己看開點。如果你還想繼續工作,那明天繼續去上班,看他怎麼說。 如果他或者hr經理 過來給你說:

「你寫份辭職申請書,工作交接一下吧」 千萬別聽他們的,不要理他們。

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人,請個假都不讓請,還死皮耐臉呆在那幹嘛,給你老闆欺負嗎!

曠工一天,怎麼跟領導解釋?

4樓:匿名使用者

有座機一樣可以聯絡他的, 直接實話實說即可,而且貌似曠工和丟手機是兩回事,丟了手機就不能上班?丟人還差不多。

5樓:匿名使用者

你怎麼說,他都不會相信,還是不用費神想撤了,

就實話實說了,管他愛信不信 ~

在富士康曠工一天了,領導要我自離但不想走怎麼辦

6樓:蒼洱白子

你在單位曠工,那麼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不能讓你自動離職,不然,單位做法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你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昨天曠工一天領導要我寫兩千字的撿討,求大神幫忙

7樓:傲嘯風雲

一次過寫一萬字的揭發信到你現在這個領導的頂頭上司,保證你以後都不用再寫檢討了!!!

我無故曠工一天,明天怎麼和領導解釋,跪求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無故曠工,還是帶上點禮品去領導家裡坐坐吧,這也快過節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真誠告訴他,不要頂撞,表示下次不要再曠工了

10樓:左公右婆

食物中毒 酒精中毒 弄張證明

實話實說 並保證

我曠工一天,領導以這個理由辭退我,一直拖著沒發工資,今天直接說下個月發,我該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人社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2樓:四川成都沈輝律師

協商不成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我一個月曠工一天,廠領導把我辭退我能拿到工資嗎

13樓:釣魚佬老頭

1、曠工一天雖屬違反勞動紀律,還不能算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何況單位還要有這方面的規章制度,就算有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原則,用人單位還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一是要舉證說明你曠工的事實成立,二是要證明你的曠工天數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三是要拿出用人單位有關的規章制度證明制度規定在先,四是要舉證說明這項規章制度已告知與你。四項證據缺一不可,否則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3、由此可見,法律對待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的原則有三:一是訂立程式合法,二是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三是已經向勞動者公示,只要符合這三項條件,企業的勞動規章制度就具有法律效力,企業與勞動者都應當嚴格遵守。

4、按照上述規定,如果單位沒有相關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帶有強制性的規定,訂立程式也不一定合法,也就是說沒有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所以規章制度本身就不合法,勞動者就可以不執行。

5、對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要求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上述要求單位一般不會輕易給你,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並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如果進入民事訴訟也是同樣的,你不用擔心。

曠工一天然後領導叫我不要來上班了,也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嗎

14樓:書生之見是我

曠工是你的錯,應該按照單位規定處分,但老闆不發工資的做法是違法的,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就向法院起訴處理。

15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曠工一天然後領導叫其不要來上班了,也不發工資的,勞動者是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的,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下午沒去上班,請問是曠工一天,還是半天

通常曠工一天是指從早晨上班時間開始,直到下午下班之前一直沒有出現,或者是下午上班時間開始到第二天下午上班時間未到崗的。如果僅僅是遲到了,不算礦工。有些地方是直接按曠工一天處理的,要看你們的公司是怎麼處理的咯。每個地方不一樣。以後還是儘量能請假就不要曠工吧。我想問上半天班,下午不去上班算是曠工嗎 法定...

曠工一天,被公司炒掉。按勞動法有賠償嗎

如果公司 bai規章制度中明文規定du,曠工一天視zhi為自動離職,那麼勞動者曠 dao工一天,版將沒有補償。如果公司沒權有規定,曠工一日將怎麼處理。那麼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倍工齡工資作為補償。因為曠工一天這種情況公司如果沒有明確規定將被開除的話,應該只是違法公司規則制度,可以對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美好的一天從什麼開始,美好的一天從什麼開始?需要很多句,盡情造!

美好的一天當然是要從早晨開始。所謂一年之計在於春,一日之計在於晨,當你在清晨起來的時候,經過了綠色植物一晚上的吸收二氧化碳釋放氧氣的 工作 會感受到早晨的空氣是多麼清新 走在路上的時候可以感受到夜晚遺留下來的微涼的風 美好的一天還可以從晚上開始。睡覺前,一天的時光已經過去,要開始迎接新的一天。那麼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