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用不用賠付違約金,我這樣需要賠錢嗎?

2023-02-25 01:30:12 字數 5886 閱讀 8797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違約,對方行為只能段要約邀請,你們雙方未實質簽訂書面協議,合同法規定,保險合同屬於書面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才能生效,你告訴個人資料的行為不算違約。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算。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我這樣需要賠錢嗎?

3樓:吾本漁樵

合同有效,公司可以將培訓補償寫入合同。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第 23條規定「用人單位用於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勞動者違約時培訓費的賠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但約定勞動者違約時負擔的培訓費和賠償金的標準不得違反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等有關規定。」

同時勞動部《關於釋出《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第四條也規定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 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樓:水煮魚

法律效力是有的,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第 23條規定「用人單位用於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勞動者違約時培訓費的賠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但約定勞動者違約時負擔的培訓費和賠償金的標準不得違反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等有關規定。」

同時勞動部《關於釋出《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第四條也規定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 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5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合同比較特殊!但已經夠成勞動合同關係,你的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來約束你,所以說你在沒簽定新合同的情況下,你們還是存在著勞動關係,至於你問的問題這個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這個合同顯然是有效合同,所以說你現在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你肯定是要賠償一些違約金的,但可以協商解決,因為情況特殊,你可以諮詢你的管理者是否可以免收這個錢或者是少收。

我認為他說的不錯,但實際上 我的意見是 你先寫一份辭職報告,他批了 你走人,自然不需要賠償。。 如果沒批, 就要看他的態度了,大部分公司領導人 如果不是你跟他有很大的過節什麼的 是不會太為難你的了。

6樓:天津市劉律師

如果簽訂了這樣的合同,則在離職時如符合此條款規定,且公司主張要求你付培訓費須有一前提,即公司要證明有關的培訓費確實已經付出,如未付,或是無法提供這樣的證明,則你不必付此補償。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公司原因離職。如果你工作滿一年,公司要給你一個月的工資做賠償,如果是滿半年,公司要賠償你半個月的工資。這是勞動法草案裡新規定的。北京是這樣子,最高不能高於2000元。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合同既使簽了也是無效的,你大可以去勞動部門千告你們公司,相信勞動部門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的。

9樓:五元車票

我覺得你根本沒必要考慮這個問題,你要走就走,你們公司不會因為1500塊錢跟你打官司的。

10樓:想吃大米飯

有的,公司為了培訓你已經花錢了,所以應該給予公司經濟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簽定合同就應該有法律效力,對於哪一方違約都應該賠償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兄弟,你沒有表述清楚:

1."我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說,如果在工作一年以內,因個人原因離職的,必須要賠償公司1500元作為培訓補償"這句話當中的"在工作一年以內"是否包括試用期?

13樓:網友

法律效力是有的。

但一般來說 你直接走了 公司是不會在乎那一點違約金的除非你那公司靠這個活著。

所以你大可寫份辭職報告一走了之 習慣就好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已經簽字 表示你已經同意了的 有效 沒有話說。

15樓:小吉娃

如果你已經簽了這份合同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在公司工作前,公司確實對你進行培訓的,按照約定你應當賠償;反之則不要,另外需要提出的是,如果你提出離職但公司不同意的,你直接離職公司也可以要求你賠償,但如果提出離職一個月後離開的,不管公司是否同意你都不需要賠償。

補充:如果按你補充的內容,你與公司的臨時合同解除且未簽訂新的合同,則你與公司屬於事實勞動關係,無勞動合同的,除法律規定的義務外,對勞動者不利的約定無效,你不需賠償。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合同不合理,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18樓:匿名使用者

是臨時性質的合同 那就與法律無關了。

19樓:在義龍洞牽駱駝的喬松

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20樓:阿碧

你好!首先,雖然你的臨時合同已經失效,而正式合同還沒有簽訂,但公司只要拿得出在這段時間內向你支付工資的證據,就可以證明你和公司之間的事實勞動關係成立,你需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因為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公司的規章制度只要內容合法並向勞動者明示,那麼就是有效的,是對勞動合同的補充,如果勞動者違反了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既然在規章制度中有關於培訓費的約定,同時在你進公司時就已經對你明確說明,你如違約就需要承擔培訓費。

其次,公司應當拿出證據證明為你提供了培訓並支付了培訓費用,那麼你需要向公司支付約定的那1500元。

21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你擁有公司商業秘密。

否則你死掉他都不管你。

22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您問題的答案是:有效。

同樣的情況辭職有的人不要違約金就問我要違約金了,這樣的情況我用不用交違約金呢?

23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辭職不用交違約金,自離的話會被用人單位按規章制度扣款。

我簽了兩年合同,現在不想幹了,辭職需要賠付違約金嗎?

24樓:

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 正常辦理就可以了,只要不是《勞動合同法》上說的「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具體如下: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

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

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

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

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

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

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

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

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

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

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

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另外規定:因為公司沒買保險,你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公司給你補交保險。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

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

告知用人單位。

25樓:志在遠方心如願

你可以申請離職,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就不需要賠償,建議你跟公司溝通一下,是什麼原因離職。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沒有上社保,則可以直接離職。並且要求公司作出經濟補償。這是建議,決定權在你。

27樓:網友

保險之類的先不說,但只要合同裡提及違約金,並且你是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主動離職,是需要履行合同規定,繳納違約金的。

28樓:網友

不需要 簽訂合同後辭職只需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即可。

29樓:網友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公司未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違約金。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單位還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

30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不應以主動辭職方式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具體做法是,你完全可以以公司沒有為你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在提前三十日並以書面形式提出。這樣你不存在違約,反而公司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

對此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申請事項有兩項:1,要求公司為你補交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社會保險費用;2,依據勞動合同法,公司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二,因你的勞動合同方面的違約條款目前不清楚是什麼,如果是限制你解除合同的條款,那麼該條款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而無效,如是關於保密性義務或競業限制條款的要看你們公司的業務性質和你與公司合同條款是如何約定的?

最好將條款寫出來,有利於問題的分析。

31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可以申請仲裁要求支付保險金。

縱橫法律網 李梅勝律師。

32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簽訂或沒有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沒有簽訂或沒有違反培訓協議的服務期就不需要。

33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1個月申請辭職 就行啦 不需要 違約金。

3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辭職,是要求提前1個月申請,以便用人單位抓緊招聘新人來接替,你這種情況,追究過失的話,公司的確承擔主要責任的,首先合同甲方的義務,公司沒有盡到,從試用期到轉正,沒有書面形式的正式合同,但你也存在一個問題,轉正意味著定崗,你的工資要有所增加的,你當時能接著工作,說明你已經預設了工資標準,所以雙方都存在著問題,你們這種可以到勞動仲裁,通過雙方協商來解決,否則你可能要承擔違約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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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一般是再補一針就可以了 因為雖然沒流血,但是 已經被破壞了 以前有了抗體但是還是需要再補一針!被貓狗咬傷抓傷後應立即用水沖洗,水要開的大,清洗乾淨傷口。並且不要去包紮 因為狂犬病毒是厭氧的。不過狂犬病毒主要集中在唾液中。實在不放心就去打一針。我家也有養貓啊,我經常跟貓玩的,而且經常把貓激怒...

我必需得交違約金嗎?

首先,如果你確實接受了長達半年的核心技術培訓並且回國後在重要的崗位上工作的話,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單位可以要求和你簽訂服務期協議以及提前離職的違約金,而且3年的期限還是比較正常的。你現在在服務期內提出辭職,單位可以按照約定向你索要違約金和培訓費用。不過你提到單位實際上只是安排你去打工,那就另當別論了...

同事拉幫結派,我用不用加入他們裡邊呢?

我覺得還是要加入他們吧。因為如果你不加入他們的團體裡,你就落單了,到時候難受的只能是自己。也許這不是最好的方法,但這個方法錯不了。不用,千萬不要。這種拉幫結派的同事,一時風光看起來,似乎有了夥伴,但事實上會被領導關注,結果可能好不到 去。我覺得不用。因為拉幫結派是一種很不正常的同事關係,這不利於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