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你先去公證處辦理公證,然後再到房管部門去做更改手續。
2樓:伏修雅
子女配合母親,到公證處做個公證,子女放棄繼承權,將房產都歸母親所有,公證完後就可以將房產過戶到母親名下。
丈夫去世房產證怎麼變更妻子名下
3樓:宗輝律師
丈夫去世房產證變更妻子名下的方法如下:
1、擁有房產繼承權的配偶,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父母房產證原件,死亡證原件,一齊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現場放棄繼承權;
2、辦理繼承公證後,上面的人帶上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書原件,到房管局辦理房產繼承過戶。
法律依據:《》第二百三十二條。
處分依照本節規定享有的不動產物權,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屋產權變更辦理流程需要哪些資料。
1、房產證產權變更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籤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
2、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影印件一份;
3、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影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我丈夫去世了,房產證的名字需要更改嗎?
4樓:劉雄律師
當事人丈夫去世了,房產證的名字需要更改。
應該改成當事人的名字,需要辦理繼承手續,如果當事人有孩子,孩子也是有繼承權的,如果想落到當事人一個人名下,需要所有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以後無論**還是抵押都很方便,如果其他繼承人不放棄繼承等於都是業主,以後**都需要到場,辦理手續。
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女方是可以繼承房屋的,配偶是屬於第一繼承人,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女方可能分割屬於自己的部分後,再對男方份額進行繼承。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妻子過世後丈夫有權處理嗎?
5樓:品法留白
如果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那麼屬於妻子的那一部分房產作為遺產,丈夫擁有一半的繼承權,剩餘部分由妻子的父母和子女按人頭來分別繼承。
所以只要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妻子的子女或父母在世,那麼作為丈夫是不能單獨處理該房產的,必須經過其他繼承人的同意才可以。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處理,但不是全權處理。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妻子在世夫妻各佔50%,妻子去世丈夫佔75%,還有25%是妻子的父母和兒女繼承的,丈夫可以在有書面授權的前提下代他們進行處理,但不能完全自己拿主意。
7樓:自然而然
如果無遺囑說明,就無權處理。
因為房產產權有妻子的一半,妻子去時候,她的繼承人共同繼承,丈夫只是其中一個第一順序繼承人,無權干涉其他繼承人(她的父母和子女)的基礎。
8樓:好想你好
如果房產證上是上鋪的名字,那麼他們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妻子過世以後,丈夫是有權處理的,因為妻子已經沒了。那就屬於丈夫的個人產權了。
9樓:微笑淚傾城
有權處置。
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妻子去世後,丈夫是繼承人又是戶主,當然就有處置權了。
10樓:民生導師愛情鳥
當然有,本來就是丈夫的名字,當然可以處置,如果是雙方共同財產買的,妻子父母也有繼承權,還得補償給岳父岳母一定比例的錢,得看對方要不要,有的岳父岳母也不會要這種錢,要的話是三分之一左右的比例,
11樓:樂雅潔
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但仍屬夫妻共同財產,妻子過世了,她的一半財產直系親屬有繼承權,你需要徵得第一程式繼承人的同意,去公證處公證,簽字畫押,放棄繼承權,方能有權處理。
12樓:謝謝
房產證是大夫的名字,妻子過世後,如果是婚前丈夫的房子那是婚前財產,大夫有權處理房產的,如果是婚後財產,那丈夫就不能全權處理這房產了,必須要和所有的家人平均分配才能處理房產的。
13樓:一團亂亂麻
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妻子過世後,丈夫有權處理房屋,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和繼承權,妻子死後丈夫就是第一繼承人,所以妻子死後,丈夫有權利處理房屋的權利,何況房產證還是丈夫的名字。
14樓:涼朵
首先要確定該房子有沒有妻子的那一部分,如果有的話,妻子的父母和子女也是有繼承權的,丈夫是不能一個人處理的,如果該房產是丈夫的私有財產,那麼丈夫肯定可以自己處理。
15樓:心願荷花上
有權力處理這個房子,畢竟你老公是第一責任人。其次你們房子屬於婚內財產也是有他一份的。所以妻子過世沒留下遺言什麼的就是歸老公所有。
16樓:六六
要看這房產是什麼時候的,如果是夫妻的婚後財產,丈夫就沒權理處理了,要處理必須有妻子財產繼承人也就是她的合法孩子的同意才能處理,不然會惹官司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是你丈夫的名字,妻子過世以後,那麼這個房子就屬於丈夫得了,她的丈夫是有權進行處置的。
18樓:度含江
有全權處理。房產證上本來就是他自己的名字,妻子過世後的遺產也是丈夫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作丈夫完全可以全權處理自己的房產。
19樓:焦沛若
丈夫只有權處理自己的那一份,無權處理已故妻子的一份,有孩子,他們己經發生了續承權了,(已成遺產)
20樓:網友
是有權利處理的,你是第一繼承人還是擁有房產人,所以說你有權處理。
21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妻子過世後丈夫有權處理房子,不過因為是遺產,存在繼承問題,也要妥善處理好。
22樓:紅帆
雖然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但是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有權處理但是妻子的父母和孩子應該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23樓:網友
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 妻子過世後 丈夫有權處理嗎 而是丈夫的名字 丈夫就有權利處理 財產是夫妻共同的 別人沒權利爭奪財產。
24樓:網友
房產證是丈夫的名字,妻子過世後丈夫有權處理房產,因為此房屬於個人財產,他人無權干涉。
25樓:東莞鄭萌律師
一、丈夫去世房產證怎樣改為妻子的名字。
1、丈夫去世房產證改為妻子的名字,如果有遺囑的話,可以按照遺囑繼承辦理,如果沒有遺囑的話,可以前往相關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正,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丈夫的死亡證明;
(2)房屋產權的相關資訊和憑證;
(3)可以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者關係的相關憑證;
(4)妻子的相關身份證件以及其他可能用到的必要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檢視。
二、遺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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