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月11日或5月開始都可以,怎麼算對你多,就怎麼算;各地掌握的尺度不一樣;
2、到你實際工作的最後1天;
3、社保補繳,一般是勞動監察負責,全國大部分地區,勞動仲裁委不受理;
4、社保可以補繳。
2樓:金色山河的春春加油站
1.你的情況並沒有說清楚。
2.如果是未籤合同要求雙倍工資是滿乙個月後開始計算的,現在未辭職,是到你申請仲裁那一天的。
3.目前補繳只能繳養老保險,當然有可能各地方在不同。計算比例是按去年所在城市平均工資x單位及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
4.一般的勞動仲裁不支援社保賠償現金。
3樓:過客是我
1、從開始算,2、算到你申請的日子;
社保現在可以補繳的。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怎麼算
4樓:楊鑫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在計算時有約定雙倍工資,按照約定來支付雙倍工資,沒有約定雙倍工資,先確定正常的工資作為基數,再進行雙倍工資的計算。用人單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情形有兩種,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是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二倍工資的計算作出了規定,是指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二倍進行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雙倍工資的計算方法。
雙倍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1、計算週期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即期限最長為11個月;2、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3、雙倍工資計算應以實發工資為基數,包括提成、獎金、津貼和補貼等。
並不得低於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怎麼計算
5樓:華律網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如果發生了勞動糾紛的時候,協商不能解決那就需要通過仲裁的方式進行。那麼,對於在進行仲裁的時候,工資怎麼計算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這裡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網友
一、有約定的依約定:勞動關係雙方對月工資有約定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來確定。
二、《無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執行: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並以確定的工資數額作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
三、按第18條執行無法確定的:
如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仍無法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的,可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如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專案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專案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
但是,我國其他地區對此卻有不同的司法實踐。如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28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計算方法是什麼?
7樓:吳莉
1、有約定的依約定:勞動關係雙方對月工資有約定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沒帶時間月工資來確定。
2、無約定的: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並以確定的工資數額作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
3、如無法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的,可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如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專案的,由用人枯爛蘆單位對工資構成專案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
一、加班工資基數的確定是怎麼樣的?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應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曆遊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上述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計算公式: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
二、加班工資包含哪些專案。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
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範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以每月工作時間為天和小時進行折算。
勞動仲裁的雙倍工資是怎麼計算的
8樓:黃軒
法律分析:公司安排勞動者在週末加班的話,除了要支付雙倍工資給員工,有時候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如果不給的話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賀好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橡脊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梁拍滲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計算公式
9樓:趙海城
實際給付的雙倍工資不超衫圓仿過十二個月。雙倍工資的數額,按未訂立勞動合同所對應的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正常支付的工資為標準計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社會保險或纖。
如果未籤勞動合同則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三)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腔啟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於勞動仲裁時效 案件,勞動仲裁時效的規定
對於本案,我主要對仲裁時效的問題進行分析 首先,我們確認本案勞動爭議發生的時間。依據 最高院關於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二 第1條第3項 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金 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
怎麼申請勞動仲裁,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 身份證 勞動合同 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 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 社保繳費記錄 就職公司的信用網資訊。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有權得到代通知金 經濟補償金等補償。你只需證明你是該公司的職工以及被辭退即可,其他證據依照法律規定由公司舉證...
我和公司產生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以不是他們受理範圍為由不受理我該怎麼辦
發生勞動爭議,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檢視管轄是否有誤。若管轄沒有問題,爭議是否屬於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若屬於,仍不予受理的,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