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本人辭職,如果員工是屬於工傷範疇是可以找公司的。
2、如果員工並不屬於工傷,那麼員工是沒有理由找公司理賠。,3、工傷的條件為《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樓:網友
請問需要辦理理賠的 具體是什麼情況 一般疾病還是工傷或職業病。
辭職以後發病能不能先原單位索賠
3樓:網友
若是屬於職業病的,依法應當屬於工傷。可以先申請職業病鑑定,確定為職業病的,再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被依法認定為工傷的,則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即可以向原單位索賠。
若職工自身患病,不屬於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沒有賠償的義務,不能要求原用人單位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4樓:ofweek人才網
離職證明是約束員工完成工作交接的方法之一,單位一般不會提前開具,只要在離職當天開具就是合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如果辭職前自己做了體檢,簽了公司的保證,辭工後體檢報告出來有
如果你辭職前,自己到職業病醫院或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機構進行的體檢,而辭職時公司未安排你參加職業健康體檢的 辭職後,你所體檢的報告出來證明你有職業病的公司暫時不得辭退,應負責組織你參加職業病診斷和鑑定,其發生的費用有公司承擔。經過工傷等級鑑定結果出來後,按著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執行並可履行辭職手續。第...
年前提出辭職,寫了辭職報告,但是由於主管各種勸,辭職報告被叫拿回來了。過年回來時候還是跟他微信說要
當用人單位不受理勞動者的離職申請時,勞動者應當將離職申請郵遞到用人單位負責人手中,30天后離職屬於正常合法。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
最近打算換工作,在辭職後離職前的月時間內,面試了多家公司
我也遇到這樣的情況,就說自己個人原因,不能去入職了,以後有機會再合作。都是成年人了,你不去人家也不能把你怎樣。你只是覺得不好意思而已,其實人家早已習慣了,他們應該經常遇到這樣的。沒事的。來自職q使用者 李先生 你覺得是自己的不好意思價值高還是你未來的幾年價值高?哪個公司對你今後發展更有利?同意後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