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職我想辭職,但是我們工廠不批,說是自離就有,請問我應該怎麼辦

2021-04-09 22:17:24 字數 1160 閱讀 2841

1樓:麥在他鄉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2樓:

你想辭職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

並做好工作交接就行,不需要向單位申請,也不需要單位批准,30天后你就可以離職,單位必須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並且一次性付清所有工資。辭職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合法權力,不是單位給予的,單位沒有審批權。你可以快遞辭職信給單位人事部負責人或者老闆,快遞單上寫明「辭職信」,也可以傳送電子郵件通知單位你要辭職,離職日在30天后。

有了這些證據,30天后如果單位不給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勞動關係,無須批准。

縱橫法律網 侯健懷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批啊?有沒有籤合同,有的話就找勞動局

5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去當地勞動人事部門諮詢一下

關於辭職的勞動法

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 企業勞動法諮詢可以hi 1 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書面提出離職後立即走人!2 不給你工資,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投訴!3 你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個月,經濟補償金半個月及拖欠的工資 4 收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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