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瑞鴻霖五金廠
老闆的說法有法律依據,除非你不要工資直接走人
2樓:柏家山
沒法:這是國家政策是這樣的。不過你要是說你至親去世,要回家,可當天走人。不過你要裝起流淚。你要是不會流淚的話,用一點辣子放在眼睛上,就流淚了。
3樓:
如果你是正式員工的話按程式是要這樣走的,但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就只要提前三天。你也可以把你的具體情況和老闆說說,看他能幫到嗎,可能有些工作上的事情要你交接吧。
公司說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離職報告但是我因為個人原因當天就辭職了,但公司要扣你半個月工資這合法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你簽了勞動合同就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企業你要離職的
你當天提當天走。。。
辭職了,忘了提前一個月通報,辭職當時老闆問我明天就辭職嗎,我當時忘了要提前通報直接說可以。然後老闆 100
5樓:
從法律上來說,是肯定能拿到的,不管你什麼時候走,如果他剋扣你壓的半個月工資 你完全可以到勞動局告他,但從現實來講,儘量把工作收尾在做,你提前走給老闆會造成麻煩的,以後都是你的資源 說不定可以幫你的,建議你幹完1個月 合情合理 給老闆留時間重新招人,流程上也說的過去。
6樓:匿名使用者
內心的糾結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和對新工作的投入而漸漸淡忘。老闆既然欣然同意那便是沒有怪你了。
即辭單位批准的,交了辭職書當天人事叫我辦理離職手續,答應給我開上個月工資,合同要求提前一個月,否則
提前多月辭職了,老闆也批了,但是老闆在上面寫明找到合適的
從 不會考慮自離 可以看出在對是否離職這個問題上你本身也猶豫不決,而你的老闆既然批了離職證明你在這公司並不顯得非你不可 我說話比較直接 建議 如果對自己的能力還不是很肯定的情況下就在這公司再好好錘鍊錘鍊,如果很有信心就直接給老闆提出 時間已過法律規定的一個月,你是可以離開的!你好運 來自職q使用者 ...
我已經提前給老闆說了我要辭工老闆說非要等到他招到員工後才能
1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試用期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的。2 用人單位打你的話,可以報警處理的。我是做服務員的,但是我現在不想幹了,我向老闆提出辭職,老闆說 要等到他招到人了才肯讓我走,可是我現 只要你不想做bai了,按du照合同上的程式來zhi走,一般是轉正後dao 提前一個月...
如果提前月辭職到期了老闆還是不讓走說等招到人再走我能告到勞動局嗎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滲餘內可隨時提出解除合同。據此,櫻喊正你向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提交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後就可以離開,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且用人單位必須支付你全部的工資。脊悔 籤合同了嗎?給你買五險了嗎?什麼都沒有他就無理由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