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合同是啥意思房屋的轉讓合同和買賣合同有區別嗎請詳細說明

2021-03-06 02:33:35 字數 5056 閱讀 3846

1樓:迷落魂

二手房轉讓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擴充套件資料:

房屋轉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項:

一、交易雙方的基本情況。包括雙方的姓名、地址、****等基本要素;應寫明房產歸屬,即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裝置等情況;同時還應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以及物業管理費及其他交費情況。

三、價款。這個步驟很關鍵,需要註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需要註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以及稅費、其他費用的分攤問題。

五、違約責任。這個環節說法不明確就容易產生糾紛。合同裡需要說明哪些情形屬於違約,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以及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的條件和期限,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以及如果合同無效或被撤消,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或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件。

十、附件。詳細說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2樓:法律快車

成家立業,肯定要有居所。購房,是時下很多即將踏入婚姻殿堂的人們的需求。因而,購房的時候需要一個合適的途徑。

有可能是去找開發商,有可能是去找中介,最後都要簽訂合同。那麼,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等於購房合同麼?

一、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等於購房合同嗎

兩者的區別如下:

(1)買賣合同只有少雙方當事人,而居間合同是買賣雙方以及居間人三方當事人。

(2)買賣合同是賣方與買方直接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協議,無論是簽定合同或者購房款的支付均在雙方之間完成,居間合同是居間人按照委託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託人完成合同的履行,無需當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買賣居間協議」和「房屋買賣合同」是有很大區別的,前者僅表示有購房的意向,後者是直接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如果買賣合同沒有簽定,居間協議自然就解除了。

二、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1、定義: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也稱為房地產中介合同、中介服務合同,是房地產居間人(又稱中介人)與委託人訂立的、旨在實現委託人委託事項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2、特徵:

(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只負責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3)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

三、購房合同

1、定義: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2、法律特徵:

(1)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複雜的形態。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登記為成立條件。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行政干預強烈。由於土地房屋類不動產價值巨大,對國計民生影響很大,國家對房地產行政監管相對較為嚴格。如國家實行登記制度、推行合同示範文字、實行限購政策等。

3樓:匿名使用者

轉合同就是原購買人要

將購買合同上的名字變更,如果該合同已經在房管局進行了網籤,變更之後就要重新進行網籤。一般情況下轉合同是原購買人不想購買了,就將已經購買房產轉讓給其他人,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原購買人剛剛購買不久的情況下。如果涉及貸款,就還要轉貸款等手續。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商品房銷售時一般先交訂金,等開發商預售手續齊全後會要求和買房人簽訂銷售合同,國家為了避免開發商捂盤(即把好房子藏起來不賣)等作弊行為,都要求網上籤約(由各地房管部門控**務器),網上籤約成功後才能簽訂紙質合同,並且這紙質合同還要去房管部門備案,要求與網上籤約的內容一致。有時,買房人已經簽訂合同後因故要轉讓房子,這時就很麻煩,因為國家有規定,新房購買不足5年時轉讓要報一大筆營業稅,許多公司包括開發商都可以運作這事來規避這筆費用,運作起來就需要花些錢的。

5樓:子夜聽雨

和某房地產公司簽訂了買賣房子的合同,現在把房子轉給第三人,就需要更改合同主體,按法律上說就是轉賣房子,即把房子賣給了第三人。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6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轉合同是房屋轉讓合同的錯寫。

房屋的「轉讓合同」和「買賣合同」有區別嗎?請詳細說明

7樓:追尋複製者

一、參與物件不同。

買賣合同只有雙方當事人,而轉讓合同是買賣雙方以及居間人三方當事人。

二、交易方式。

買賣合同是買方與買方直接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協議,無論是簽定合同或者購房款的支付均在雙方之間完成,轉讓合同是居間人按照委託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託人完成合同的履行,無需當事人自己完成。

三、合同協議不同。

房屋買賣居間協議」和「房屋買賣合同」是有很大區別的,前者僅表示有購房的意向,後者是直接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如果買賣合同沒有簽定,居間協議自然就解除。

8樓:不運動會s星人

1、概念不同

合同的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合同的轉讓,也就是合同主體的變更,準確的說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即在不改變合同關係內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權利主體或者義務主體發生變動。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法律關係主體的改變。根據轉讓內容的不同,合同轉讓包括了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轉讓以及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概括轉讓三種型別。合同轉讓既可以全部轉讓、也可以部分轉讓。

合同轉讓的型別不同,其轉讓的條件、程式和效力也不盡相同。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受人接受此項財產並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法。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

2、適用物件不同

房屋買賣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採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後,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而房屋轉讓合同商品房**合同適用於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3、包括內容不同

房屋買賣合同內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而房屋轉讓合同,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9樓:摯愛惠瑩u嚃

一.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房地產買賣就是買受人支付價款,出賣人將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轉移給買受人的行為。

房地產買賣只是房地產轉讓的一種形式,兩者是不同的。除了房地產買賣以外,還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以產生房地產轉讓的效果。房地產買賣中,買受人必須向出賣人支付而且只能支付貨幣作為房地產的對價,而在商品房轉讓中,買受人可以通過贈予獲得房地產,而不用支付任何對價,還可以將它作價入股,抵償債務,這些都可以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

房地產轉讓以下情形無效: 1.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2.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3.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

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的。 二.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中規定了房地產轉讓的主要程式:包括簽訂合同,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後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最後核發過戶單。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此外,還應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不按上述規定程式辦理的,其房地產轉讓或變更一律無效。 轉讓和買賣最大的區別恐怕還在範圍上,轉讓的概念應該範圍更大些,另,最重要的區別可能會在是否必然支付對價上面,買賣必然要支付相應的對價,而轉讓卻不一定。 答案補充 我是做房產中介的 答案補充 你剛才問我什麼

房屋轉讓是什麼意思?

10樓:藍藍藍

房屋轉讓是指合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建築物、附(引)著物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買賣、交換、贈與將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房屋買賣合同不是房主本人簽字,合同有效嗎

合同無效。雖然房產證只有你爸名字,但法律上視同婚內財產。若要真轉讓,公證時要求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同意。所以要合同雙方都簽字才有效。你可以具體找個律師從法律上求證下只要可以證明合同無效即可。不是房主本人和中介籤的獨家賣房協議有效嗎?主要看最終的房屋買賣協議和產權證與誰辦理交接。如果是與房主直接辦,那問題...

怎樣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解除

您好,有一案子諮詢各位律師。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房東諮詢房產交易中心說該套房屋免稅,所以房東答應交易雙方自理 合同上註明是雙方交易稅費自理 因該套房屋產權人有繼承關係在裡面,現在產生了遺產繼承稅7萬元需房東支付,現在已經到了過戶期限,房東以中介公司當時沒有告知實際稅費為由,拒絕承擔稅費,要...

沒有房產證 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沒有房產證或者房產證還沒辦下來就進行買賣房屋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因此引起的矛盾也大量增加,有人認為買賣合同有效,有人則認為無效,也有人經常拿著房屋買賣合同來,要求與對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簽訂合同時賣方沒有房產證。那麼到底沒有的房產證的房子買賣合同有效嗎?本文將針對此情況做一下簡要分析。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