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期間要求退房的算不算違約

2021-03-26 03:15:46 字數 1613 閱讀 7232

1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參考租賃合同條款處理

房東要求退,雙倍返還,

房客要求退損失租金和押金

2樓:永凱

租房合同籤一年,那說明租客最起碼要住滿一年才能退房。提前退房,押金不退。已交房租按天數計算。

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押金不退,房租退。

提前一個月通知,押金不退,房租退。

其實退不退押金要看房東這邊,一般情況下,押金可退可不退,如果租客答應幫房東把下家找到,讓房東不損失的話,房東可以退押金,但如果房東不願意的話,也是沒有辦法的。這個都是大家相互協商的。如果一定要按合同辦的話,押金是不退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租客未按約定交付房租算不算違約?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同條款,押金可以不退。但是房租要根據實際入住天數收取,多餘的全部退掉。我之前簽訂過一個租房合同,預付半年,押金兩個月房租。

結果住了四個月,房東要賣房子,賠了我兩個月的房租做為違約金。

租房因未到合同期提前退房,需要支付違約金麼

5樓:

租房因未到合同期提前退房,需要根據租房合同上的約定來確定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如說明提前退房需支付違約金的,則提前退房屬於違約,是要支付違約金的。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樓:

租房未到期提前退房,是否需要交納違約金需要看具體情況。

第一,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時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沒有違反合同義務的情況,屬於承租人違約,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第二,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時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是因為承租人違約在先,那麼承租人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第三,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時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雙方協商一致,以雙方協商內容為準,法律不干涉的。

7樓:湖男人

一切按合同約定走。主要還是看房東人怎麼樣。如果房東人好,跟房東協商。找人轉租你的房子,這樣房東不會有損失。你就不用交違約金了。

8樓:匿名使用者

看看雙方是怎麼約定的,如果約定了違約金當然賠償

還要看提前退房的原因,因不可抗力,不用陪啦

9樓:李永輝律師

這個要看雙方合同的約定,一般情況下,違約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10樓:陽梅跳

這要看你當時籤合同時有沒有註明未到期要付違約金嗎?租房,一般都預先收租客一個月的租金,這就沒有違約金了,你剩下的房租都叫業主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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