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稅安籌
1、用逐項抵扣:
大部分人通過標準抵扣來減少應稅收入。尤其在2023年夫妻合併申報者適用的標準抵扣額提高到2萬4000元(單身者為1萬2000元),比2023年的1萬2700元(單身6350元)大幅增加的前提下。此外,因可以逐項抵扣的專案也隨新稅法的生效而發生變化,比如,州市地稅的最高扣減額度只得1萬元,很多人發現,逐項抵扣算到後來也許還不如乾脆用標準抵扣減免得多。
但在此情形下,許多高收入者依然比其他收入階層更多采用逐項抵扣。特別是高收入且高花銷族群,往往在一項項檢點需要抵扣的條目後,發現逐項抵扣比標準抵扣省稅更多。
2、捐錢更捐物:
八成高收入者會申報慈善抵稅。國稅局報稅資料顯示,超半數使用逐項抵扣的高收入者填報的捐助物比錢款多。
非現金捐助物可以是衣服、傢俱、汽車、藝術品等,但必須捐往有資質的機構才可抵稅,通常是有稅務豁免的非營利機構。
但你也須注意,稅務局對用大筆慈善捐款抵稅,審查起來是比較嚴格的。在2023年標準抵扣額上升前提下,一些納稅人選擇逐項抵扣時,通過「提升」捐贈——把兩年的捐贈一年捐出去的做法可能會引起懷疑。因為國稅局知道每個收入級別的人大概會捐多少錢物。
當然,如果你捐贈給符合資質的機構且保留好捐贈證明,就不用擔心審查。
3、運用稅收政策,做好個稅籌劃?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低稅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這裡以把企業註冊到我區工業園區為例,園區對註冊企業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40%~50%扶持;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40%~50%給予扶持;通過入駐園區,企業節稅比例可達50%以上。
個人獨資企業(營改增)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個稅稅率為2%;總稅負最高5.2%。
案例分析:
某企業高階管理人員李某,年薪360萬元,換算成月薪30萬如果按照工資所得計算個稅,
那麼應交個稅:300000*45%-13505=12.15萬元年應交個稅:121495*12=145.79萬元;
那麼,如果你改變和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是簽訂勞動合同僱傭關係,而是給李某成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以公司的名義和原有的公司進行合作,簽訂相關的合同。這時核定個稅稅率為2%,
那麼需要繳費:
增值稅稅金:360/(1+3%)*3%=10.49萬元
應交地方附加稅金:10.49*(7%+3%+2%)=1.26萬元
應交個人所得稅:360/(1+3%)*2%=7萬元
合計稅金:
10.49+1.26+7=18.71萬元
節稅120餘萬元,林林總總加起來還沒之前的零頭多!
4、扣除生意支出:
不是非要買一家農場或開一個大公司,才可以從收入中扣除生意支出。一門網售派對用品之類的小生意也可以。這類小生意往往還會用到家庭辦公室,或把家裡用作商品倉庫,這都可以抵稅;此外,**費、辦公用品、廣告費都可考慮算作生意支出。
5、全年規劃稅務:
一般人只在報稅季才處理稅務。然而,高收入者懂得全年規劃稅務以省更多稅。把自己的愛好變成一門生意,可抵扣生意支出。
安排私人汽車用作工作或生意用途,可申報里程抵稅。收據上該註明生意用途的,一定註明。一句話,從是不是可以抵稅這一角度,來規劃你的生意、投資、乃至個人生活娛樂活動及其支出。
6、合理設定工資比例:
個人所得稅的原則是實行累進稅率。應納稅所得額超過級數時,應將超額所得稅列為納稅線的最高點。因此,「月薪」或「年終獎金」非常高的話,不節稅會導致更高的稅率(高達45%)。
企業併購中的稅收如何籌劃
併購中如何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併購重組中的稅務籌劃包括哪些
2樓:匿名使用者
一、企業併購重組中稅收籌劃的內涵
企業併購重組的稅收籌劃是指在稅法要求的範圍內,併購雙方從稅收角度對併購方案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儘可能減輕企業稅負,從而達到降低併購成本,實現企業整體價值最大化的目的。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以及財稅(2009)59號檔案對企業併購重組稅收籌劃的影響
2023年1月1日,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全面實施,對企業併購重組的稅收籌劃也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弱化了企業併購重組時利用地域優惠進行稅收籌劃的方式。原所得稅法下企業併購重組中利用地域性稅收優惠政策,熱衷於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主等區域的企業以享受低稅率的優惠。
而新企業所得稅法強調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所得稅優惠格局。二是納稅人利用外資企業身份進行併購稅收籌劃不再可行。原所得稅法下內、外資企業稅負有差距,外資企業享受的是「超國民待遇」的稅收優惠政策,所以內資企業通過股權轉讓、合併等方式成為外資企業可降低稅負。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內、外資企業無差別對待,這使得納稅人利用外資企業身份進行企業併購重組的稅收籌劃途徑失去意義。三是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總體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企業併購重組中最大的稅務負擔就是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併降低為25%,減輕了企業併購重組中的所得稅負擔,增加了企業併購重組的熱情,使企業併購重組中所得稅專案的稅率降低。
2023年4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釋出的財稅[2009]59號檔案《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對企業併購重組的稅收籌劃也產生了重要影響。首先,使企業併購時進行所謂的「免稅籌劃」難度有所提高。其次,針對併購虧損企業進行虧損彌補的籌劃計算方法有所改變。
最後,企業重組的稅務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於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因此,從稅務籌劃的角度分析,企業併購時必將體現傾向於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趨向,以節省所得稅款。
三、對當前企業併購重組稅收籌劃的一些建議
第一,企業併購前目標企業選擇的稅收籌劃。新企業所得稅法的重大變化之一就是重視行業優惠,實施條例對行業優惠的範圍等做了進一步明確。所以企業在選擇併購的目標企業時,應充分重視行業優惠因素,在最大範圍內選擇併購這種型別的企業可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同時由於稅收優惠政策在地區之間存在差異,併購企業可選擇在享有優惠政策的地區譬如西部地區的企業作為併購物件,從而降低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使併購後的納稅主體能夠享受到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稅收收益。
第二,企業併購中不同支付方式選擇的稅收籌劃。實踐中,企業併購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現金併購、股權併購、承擔債務式併購和綜合債券併購。以上各種併購支付方式不同,相應的稅務處理各異,也為企業併購的所得稅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的空間。
在非股權支付額不高於所支付股權票面價值(或股本賬面價值)20%的情況下,併購企業接受被併購企業全部資產的計稅成本,須以被併購企業原賬面淨值為基礎確定。如果非股權支付額高於所支付股權票面價值20%的,併購企業接受被併購企業的資產在計稅時可以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確認成本。由於兩種情況下併購企業接受被併購企業的資產計入成本費用的價值基礎不同,而使併購後併購企業的所得稅負不同。
從折舊角度考慮,就併購企業而言,如果併購企業採用股權併購方式,併購中取得的資產其折舊基礎是資產原賬面價值,如果併購企業採用債券或現金支付方式,併購取得的資產其折舊基礎是支付**,一般情況下支付**高於原資產賬面價值。併購企業的資產價值總額增加,計提折舊也隨之增加,從而使併購企業增加折舊額而節稅。
第三,併購融資方式選擇過程中的納稅籌劃。從稅負籌劃的角度分析來看,採取企業內部融資方式由於資金使用者和所有者為同一者,資金使用成本不能在稅前抵扣,存在雙重徵稅問題,稅負較重。採取股權融資方式,企業只為股東支付股利,併購方不需要償還本金,流出大量現金,但其會稀釋每股股東收益,甚至稀釋大股東的控股權,所支付的股利不允許在稅前抵扣,增加稅收負擔。
採取向銀行等貸款方式,併購方除少量的手續費外,主要成本是借款利息。根據稅法規定借款利息一般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所以從稅務籌劃的角度來看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可以起到減少企業所得稅款,降低企業稅負的目的。而發行債券的方式,首先,在時間上和流程上要比銀行信貸靈活很多。
其次,如果發行的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如果企業業績良好,債券持有者願意將債券轉為股份可以免除債券到期還款的壓力。最後,由於債券利息也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發行債券方式融資所承擔的稅負相對較輕。
在企業併購中,納稅籌劃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影響因素,充分合理地利用納稅籌劃不但能為企業創造現實的競爭優勢,而且可以從內部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切實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因此今後還需要對其進一步研究,發揮其合理作用。
企業併購中的稅收籌劃策略有哪些
3樓:奉壹
(一)兼併有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
稅收優惠政策在地區之間的差異,決定了在併購不同地區相同性質和經營狀況的目標公司時,可獲得不同的收益。我國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中,有一類是地區性的優惠:
對註冊於***批准的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半徵收所得稅;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新設立企業,可以減徵或免徵所得稅 3年;
對設在中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 2023年至 2023年期間,可以減按 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等。併購公司時可以利用我國現行稅法中的地區性優惠政策,將目標公司選擇在能夠享受優惠政策的地區。
這樣,通過收購可以利用這一優惠將集團利潤轉移到低稅地區,從而降低集團的整體稅收負擔,為企業節省大量的未來支出。
(二)兼併有虧損的企業
盈利企業可以選擇那些在一年中嚴重虧損或連續幾年不曾盈利、已擁有相當數量虧損的企業作為兼併物件和目標公司,以虧損企業的賬面虧損,衝抵盈利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充分利用盈損互抵減少納稅的優惠政策,使兼併企業所得稅稅負減輕。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被兼併企業兼併後繼續具有獨立納稅人資格的,其兼併前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在稅收法規規定的期限內,由其以後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續彌補,不得用兼併企業的所得彌補;
被兼併企業在被兼併後不具有獨立納稅人資格的,其兼併前尚未彌補的經營虧損,在稅收法規規定的期限內,可由兼併企業用以後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續彌補。因此,在企業兼併的稅收籌劃中,取消被兼併企業的獨立納稅人資格,可以適用彌補虧損的政策,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擴充套件資料
公司併購的出資方式
(一)現金收購
目標公司的股東收到對其所擁有股份的現金支付,就失去了對原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目標公司的股東應就其在轉讓股權過程中所獲得的收益繳納所得稅,以轉讓股權所得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淨收益作為計稅依據。
因此,如果採用現金收購方式,就要考慮到目標公司股東的稅收負擔,這樣勢必增加收購成本,若非如此,收購協議可能無法達成。在現金收購方式下,如果採用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可以為目標公司股東提供一個安排期間收益的彈性空間,減輕他們的稅收負擔。
(二)**收購
**收購指收購公司通過增發本公司的**替換目標公司**或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從而達到收購的目的。採用**收購一方面收購方不需要支出付大量現金,通過換股兼併,即可達到追加投資和資產多樣化的財務管理目的;
另一方面目標公司的股東由於既未收到現金,也沒有實現資本收益,因而無須因此而支付所得稅,同時也不會因此喪失他們的所有者權益。
(三)綜合**收購
綜合**收購指收購公司對目標公司的出價為現金、**、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等多種形式**的組合。這種出資方式為稅收籌劃提供了較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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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司併購的流程,企業併購流程具體都包括哪些步驟
企業併購的基本流程為 明確併購動機與目的 制定併購戰略 成立併購小組 選擇併購顧問 尋找和確定併購目標 聘請法律和稅務顧問 與目標公司股東接洽 簽訂意向書 制定併購後對目標公司的業務整合計劃 開展盡職調查 談判和起草併購協議 簽約 成交。企業併購的步驟包括戰略決策 並構準備 並構實施和公司融合四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