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勞動紀律,但不要嚴重違反,遲遲到,早早退,出工不出力。
2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不想在單位幹了,自己主動辭職的話是沒有賠償金,作為勞動者可以看看公司有沒有違反勞動法第38條中的情形之一的,如果公司有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中的任意一條,勞動者可以被迫辭職,並且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樓:緣懲愛
籤勞動合同了嗎?沒有籤合同最好辦了
籤合同了你就想辦法找領導的事,把領導惹急了 也許會辭退你。不要違反勞動紀律。
4樓:上官a羽然
找個茬跟老闆吵一架就行了!
我現在不想幹了,怎麼樣才能讓公司給我賠錢辭退我,而不是我自己辭職?
5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會辭掉你的。除非你在那裡什麼也不幹。
公司想讓我出差,但我不想去。公司辭退我。我有賠償嗎如果有怎麼賠償
6樓:哈哈欠費哈
無辜辭退要賠償兩個月的基本工資,你可以到勞動局去申報。
7樓:桐詩
首先應服從組織安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差,應向組織說明。公司不會無故開除一個優秀員工。
我不想在這個單位幹了,怎麼說服我父母?
首先,你已經是一個進入社會開始工作的大人了,要有獨立自主的思維,有一個能對自己的選擇承擔的勇氣。而父母對於你的決策之所以會進行干預,多半是你還沒足以強大到不用他們擔心的程度。所以這件事情,我們從兩個方向來說,一個是是否你所有關於工作的決策都要和父母商討和回報,你的父母是否一定要過問你的每一個關於工作...
求問,在肯德基不想幹了。想辭職,我在肯德基幹了幾天覺得這裡的工作不適合我,不想幹了,該怎麼辭職,辭職會不會不發這幾天的工資啊。求助
你好,這個問題你只能問你老闆,如果你是正式的,會支付違約金,如果是臨時的,不需要的,但是你最好還是再堅持一下吧,不能賠了夫人又折兵啊!你大概打的是暑期臨時工吧?和經理說下,應該不會付違約金。正式職工都沒有支付給公司違約金這一說,更別說暑假工了,只是乾的時間短的話工資可能拿不到。我在肯德基幹了幾天覺得...
我是按年算的,幹了多月不想幹了想回家,但老闆不給我工資說我沒幹到時間,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就收集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找勞動監察大隊解決。有沒有籤勞動合同呢?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告他,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有合同嗎?可以告他 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你是可以拿到你應該得到的報酬 好好給你老闆說,不要衝動 我在一個工廠裡面上班,是一年發一次工資,也沒有合同,我已經幹了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