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協議還有效嗎

2022-03-24 06:06:40 字數 2197 閱讀 5309

1樓:南京離婚律師李本虎

這份《分家協議》有效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分家協議,不能單純的說其有效無效。

主體適格、內容合法不損害第三人利益。

簽訂主體對協議內容為真實意思表示。

以上2、3全部符合有效,部分內容符合,部分有效。

建議詳述或諮詢法律職業人。

3樓:笑笑熱愛生活

不會對第二份分家協議公正,因為你不在場,不知情,這個協議是無效的第一份協議有效,即使公正了,第二份也是無效的你可以提出上訴

不在人世那就聯絡直系親屬決定

4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分割協議與遺囑不同,如果是遺囑,後立遺囑有效,前立遺囑自動廢除。財產分割協議,一經訂立,就永遠有效,如要更改,必須經全體既得人同意。你們兄弟先前的房產分割協議,經父親和另外2個見證人簽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要重新分配,必須經你們兄弟同意,原見證人也應當到場。

1、公證處可能會對第二份分家協議進行公證,如果先前的協議進行了公證,那麼公證處不會對第二份分家協議進行公證,如果先前的協議沒有進行公證,公證處可能會對第二份分家協議進行公證,因為公證處不知道先前有一份協議。

2、如公證處在你沒有到場並未詳細瞭解情況的情況下,對第二份協議進行了公證,那第一份協議還是有效的。不過要通過法院的判決。

3、如發生第二個情況,你應當以先前的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4、見證人都不在人世了,不要緊,有你們兄弟和父親的簽字,有見證人的簽字,這就足夠了。

5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第一份協議,已經進行交割過戶,那麼您父親就無權對你名下的房產進行公證。但是隻要房子產權在你父親名下,公證處一定會公證第二份協議,因為你父親處理自己名下的財產,不需要子女到場的。

2、第一份分家協議,不一定有效。是否有效的關鍵:是否進行了實際交割。

如果是城市裡,就是產權過戶,如果是農村,就是到村委更名。如果沒有進行實際交割,贈與人(你父親)可以撤銷贈與。第二份分家協議就相當於你父親撤銷對你的贈與,轉而贈與你弟弟。

民法中,對贈與的撤銷是有明確規定的。分家,就是你父親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子女的行為。

3、如果房產是農村的,法院是不會受理的,這是我國法律的盲區。因為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有一定的私有性。你只有找村委處理。

4、根據你的描述,兩份協議的真實性,都沒有問題,證人是否在世關係不大。

分家協議還有效嗎?

6樓:陳澤律師

您好,您的問題比較複雜,我作一些分析,希望能幫到您。

1、按照我對農村房產製度的一些理解,分家父母將房產分給子女,性質屬於贈送。

2、我國的《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產權變更以登記為成立要件。

綜合上述兩點,在房產沒有轉移為遺產之前,因為你們的轉讓行為並沒有經過相關登記,因此該房屋的產權人還是你的父親。換句話說,兩份協議都沒有轉移房產在法律上的歸屬,不論怎麼公證(事實上公證處一般不會對此進行公正),協議都是不會發生效果的,房屋的產權屬於你父親。

如果要將房產產權實現法律上的轉移,有兩種途徑:

1、簽訂協議後到房產登記部門登記。

2、房產所有人死亡後轉為遺產繼承。

7樓:南京離婚律師李本虎

這份《分家協議》有效嗎?

8樓:千里單騎的驛站

你好,如果你家的4處房產都有產權證而且是父親的名字,你所說的分家協議應為父親將房產贈與給兒子的協議。 法律允許贈與人反悔,因此,若你父親重新與你弟弟簽訂協議後,第一份協議則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公證處對房子產權人自願贈與而簽訂的協議,會予以公證。

公證後的贈與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若你父親生前未將房子產權過戶給你弟弟,則當他百年之後,這份協議可以成為父親的遺囑。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其實前面兩位已經回答的很詳細了。1、首先要確定這4處房產的產權人是誰(請問你母親還在世嗎?)。

如果說你母親已經過了,而這四處房產又是寫你父親的名字,首先涉及到的是你母親房產份額的繼承。雖然分家協議在本質上是一種贈與行為,並且房子未過戶之前贈與人是可以反悔的,但前提條件你父親只能處方他自己的那部分房子,對你母親的那部分他的權利是受限的。

2、公證處會給於公證的。

3、因在農村分家相對來講是比較正式的事情,但在房子未過戶前法律並不予以保護,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找到當初的證人和村委會進行調解。當然,你的態度一定要好,畢竟都是最親的人。

婚前協議自己寫有效嗎,我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今天分享的內容為婚前協議自己寫是否有效?自己書寫的婚前協議只要符合法律規定也是有效的,但須締結婚姻關係的雙方簽字確認。婚前協議的組成結構相對簡單,主要包括時間 地點 締約雙方 約定財產範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

手寫離婚協議書有效嗎,手寫的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第一,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 關於財產分割 子女監護與探視 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 ...

婚姻法協議離婚有效嗎

法律分析 無效婚姻的離婚協議是無效的,無效婚姻不能離婚,也沒由離婚協議書,直接簽訂分手協議書或者是財產分割協議書就可以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