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者向光
1.1月1日,警官在這條深1米35的水道附近巡邏時,發現有一人漂浮在水中,已經陷入昏迷。當時有一輛中型摩托停在附近,血跡從摩托一直延伸至河道。
此人為22歲的中國籍實習生徐某,在福岡縣大川市工作。徐某被送往久留米市當地的醫院進行救治,7日,因肺炎死亡。
2.26日下午3點左右,警官在同一條水道附近巡邏時,發現漂浮著一具遺體。據調查,死者為23歲的中國籍實習生唐某。他已經死去一段時間,身上沒有明顯外傷。
3.徐某和唐某2023年1月,在「木材技術國際交流合作組合」相識,之後被派到不同的公司當技能實習生。唐某的簽證到1月6日就過期了,一直沒有續過。
4.**稱,28日將對唐某遺體進行司法解剖,調查死因。
5.中國駐福岡總領事館表示,總領事館接到日方相關通報後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即要求日方儘快查明真相,同時通過中方派遣公司與兩名技能實習生家屬聯絡,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赴日相關手續。總領事館將繼續關注事件進展,並再次提醒領區內中國技能實習生加強自身防範,注意安全。
6.然後就是這樣沒有下文啦!
2樓:愛眾親仁學文
真相會隨著調查的深入,慢慢的被大家所熟知,但悲劇已經發生,不能再挽回和改變什麼,從這樣的悲劇裡面,我們應該更多的吸取教育,反省反思,不要讓這樣的悲劇重演,生活很美好,生命很珍貴,好好享受現在擁有的一切吧。
3樓:
不知道,沒聽說過這事。
我是在日本的一名中國技能實習生,在日時間已經2年2個月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在日本普通會社是沒有權利招收技能實習生的,你應該有協同組合吧,可以先找協同組合解決,和老闆協商,如果還想幹下去就放低姿態認個錯,不管老闆怎樣錯,和老闆發生爭執應該以正確的方式解決。找大使館沒用的,一般不管這類事情,要是不想幹下去了,可以找勞動局解決,勞動局是專門管這類事件的,但唯一的壞處是,找了勞動局基本都會被遣送,所以這只是最後一步,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找個中間人就是協同組合,任個錯,就解決了,老闆要是真想送你早就送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合同都應該具備倆份(雙方)具體要看當時條條款。如還想繼續留日工作,(黑在日本)可以去其它公司自己找工作(或拖人介紹)。但是如不想留日那就去華駐日大使館(東京六本目)那裡有專門的律師,回國後找原委派單位解決。
注:要有證據。總之利弊自己掌握
6樓:匿名使用者
請當地使領館為你提供援助和支援。
參考內容
什麼實習生,實習生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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