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間被無理辭退,請幫助

2022-05-10 03:23:26 字數 1634 閱讀 4979

1樓:過客

如果你是9月底進入公司,11月初就被辭退那麼保險首先應該是沒有了。

不過你如果公司沒有與你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提起仲裁,或者是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要求公司支付你工作期間的2倍工資。這是勞動合同法當中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兩倍工資。

如果你認為單位辭退你的理由並不合理,你還可以在仲裁請求中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你這個情況單位到時候很可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條拒絕支付你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以不能通過考試,或者說你不能勝任工作為由,那麼對你就相對有利,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對於與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首先單位要有證據證明,而且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培訓或調整崗位,如還不能勝任工作那麼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就算是在試用期內也是如此。

具體裁決結果還要看你們雙方的舉證情況。

經濟補償金是工作滿一年給一個月,而你只有2個月那麼就是多給半個月的工資。估計沒有多少錢對你來說。你自己考慮吧。

分數應該給我,你覺得呢!

2樓:心如亂雨

只要你入職公司滿一個月對方不跟你籤合同,就可以到勞動部門去投訴公司.公司可以辭退你,不過要作出補償.要付你10月份的工資*2.其他方面請查詢貴地的勞動部門.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現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期限、工資待遇等事項。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滿一個月次日起支付雙倍額工資。

根據你的說法,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也就無法確定你的試用期到底是多長,可以說是一個月,可以說是三個月,也可以說沒有試用期,就看你怎麼主張。除非公司能夠證明當初招聘的時候已經跟你說好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試用期是三個月,否則你可以否認試用期,主張你已經稱為正式員工。此時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你或額外支付你一個月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你工作不滿半年,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工資,加上額外支付的一個月工資,你可以得到1.5個月的工資。

又因為公司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但是好像你到這家公司的時間不長,9月底到現在也不超過2個月。

本案關鍵點在於試用期的問題。個人認為,因為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在先,可以認定為沒有試用期。如果確實是有試用期的話,則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似乎勞動者也沒有更好的辦法進行維權。

試用期內,勞動者的權利是很脆弱的。

4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間沒有約定明確也沒有籤合同的,你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支付用工之日起到現在的每個月兩倍的工資。

5樓:昆重帥師

很多人都說了勞動合同法,但是沒有說到根上

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超過用工超過一個月不籤合同的,那麼從次月起才必須支付雙倍工資,這個跟試用期沒有任何關係,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簡單點說,勞動合同法給單位和個人提供了1個月磨合期,從你說的看,其實前後也就是1個月磨合期,磨合期結束,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只需足額支付工資就好了,並沒有任何補償,因為沒有籤合同,一個月後不籤合同是違法的,但是在一個月內是合法的

如果要仔細扣法律字眼,那麼就是從11月1日開始支付你雙倍工資,但是,我認為這個不好爭取的,到今天也就7天

如果你不滿意這個答案,建議你諮詢當地勞動部門,看看是否有補償

試用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被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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