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蓋普希金
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但是仲裁時效是1年,超過1年的勞動局不受理。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事情得儘快解決,不然時間長了就很難辦,現在的話,或許還可以試下法律途徑。
可找你當地勞動局,或者找這個 律伴 平臺你可免費的向律師先了解下,看他們有沒有好的辦法可給你提供的。
3樓:淇河儷影
勞保部門會管的,去舉報吧。
4樓:
去當地勞動局!投訴他
老闆拖欠員工工資不給,都是又沒有合同 該怎麼辦?
5樓:
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係,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先和單位進行協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由勞動部門進行調節;在調節不成的情況下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裁決。若員工有比較確定的證據的話,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6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可收集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求依法解決。
7樓:
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就行
8樓:半雪月
可以去法院去諮詢,去告的,現在法律禁止這樣了,還明確規定,具體去問問
9樓:桓行
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找那麼幫我要回來,沒有籤勞動合同
10樓:馬喲喲喲
小型加工廠老闆拖欠工資不給該怎麼辦
11樓:餘晴霞
老闆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給,怎麼辦啊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沒有什麼區別的 你完全可以進行舉報
老闆欠工資不給怎麼辦沒合同
13樓:華律網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
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裡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知了雪糕
收集有關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入勞動合同書、入職表、工資表、飯卡、考勤卡等)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3.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蒐集並提供帶有公司名稱的工作證、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夠體現為公司員工的檔案,工資發放記錄,社保繳交記錄,證人證言,錄音錄影等材料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以同時申請二倍工資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樓:貴陽楊澤律師
收集證據。例如,考勤記錄、工作證明以及工資轉款記錄;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準備申請勞動仲裁的資料。包括勞動仲裁申請書、用人單位的工商資訊以及第一項的證據。
如果與老闆之間是僱傭關係,可以收集以上證據,直接起訴到法院即可。
我們老闆拖欠工資不給 我們也沒有勞動合同 該怎麼辦?
17樓:単聲噵鎝瞹眛
1、到勞動部門投訴
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再到勞動佈局投訴。
2、申請勞動仲裁
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在遞交申請前需要到工商局列印用人單位的資訊。
拖欠工資須承擔法律責任
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8樓:碧水微瀾
1、只要有能夠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證明老闆應發給你工資的具體數額,沒有合同也可以維權。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
2、沒有勞動合同,那有沒有其他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考勤卡,廠服,工資單、社保記錄等,有的話可以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同時可以請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時效。
老闆想拖欠工資怎麼辦,如果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對於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
快過年了,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1 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
老闆工資拖欠怎麼處理,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個人認為第一,你們應該確認老闆是不是真的已經不具備發放工資的能力,如果人家真的是遇到很嚴重的問題,甚至變賣個人資產都無法發放工資那我勸你們出於人道還是給人寬限寬限。第二,如果他有能力償還工資,比如小車還開著,小樓還住著,那你們就可以集體跟老闆表態,要麼給錢,要麼就訴訟了。如果他還是找各種藉口託,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