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你問題前我想告訴你,實際上只要不涉及到公司的商業秘密,個人覺得類似保密合同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因為它本身就違反了員工的基本人生權利,是與憲法相駁斥的。
1:工資中沒有標註此項,也就是說公司本身就沒有履行合同的義務,那麼也就無權要求員工對其履行義務。工資的組成部分,注意,工資是由基本工資,績效,考核,獎金,考勤,等等組成。
如果無標註,可以視為前面我所說的,沒有履行給付義務。
2:如果公司有給付,你可以給公司簽訂一份保密協議,看公司能否同意,保證不會將公司資料秘密帶到其他公司就行。
補充一點:你只要不是涉及到有智慧財產權,高等商業秘密的行業,一般大可放心,不比太過擔心,類似保密,競業合同本身只是基於道德和保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如果你不傷害到它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2樓:青島專業律師王
你好:1、公司說法是不合法的,競業限制補貼應該在離職時一次性發放或按月發放,2、如果公司履行了義務,你違反了要進行賠償的,造成多大損失賠償多大,無法計算就是給你發放的競業限制補貼。
3樓:上海遠業律師事務所
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公司卻不支付補償金應該怎麼辦?
如果只簽了勞務保密協議 但是跟公司沒有簽訂競業補助 這樣勞務保密協議是否有效? 20
4樓:鋒之利之鋒
籤勞務保密協議和簽訂競業補助是兩碼事,兩個慨念。它們沒有直接必然聯絡的,所以這個簽訂協議是有效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你先涵,到公司,意思已經通知義務,多找些證據。然後可以。
6樓:澤皖穎穎
這樣的勞務保密協議有效的。
7樓:滴答休閒娛樂生肖導師
如果跟公司簽了勞務保密協議的話,但是沒有簽訂敬業補助,這個的話你自己跟公司協商去。
緊急求助!這份籤的協議有沒有效果?公司沒有支付競業補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8樓:
第三(三)和六條款無效。其它關於公司內保密的條款有效。
關於第三(三)條款,競業限制人員僅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比如財務經理等),如果勞動者不屬於競業限制人員(比如只是一般員工),那麼勞動者不受競業限制。即使勞動者屬於競業限制人員,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勞動者在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內每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勞動者就不受競業限制。
關於第六條款,用人單位收取押金是違法勞動合同法的明文規定的,不得收取押金,已經收取的應當立即無條件全額退還。
單位簽訂的競業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沒簽競業協議,在工資有競業限制補貼,違反合同法嗎
9樓:倪真閆芳蕤
按照《勞動法》是不需要籤的,但是有些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要辭職職工籤這籤那,要不就扣工資,這個做法不對,只要不是商業秘密,職工帶走是沒有關係的,但會影響公司在市場的競爭力,您因為沒有籤勞動合同,所以想要補償金有麻煩,可以諮詢勞動法方面的律師。我的回答您滿意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我也因此特別看了合同法。
這是不合法的,只能在員工離職後發放才有效。預發或者離職後發的金額不夠合同法的最低標準,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新合同法裡關於競業限制這一條款有明確的解釋,建議您自己查閱一下比較踏實。
我和公司簽了競業協議,離職四個月了公司沒有給補償金,是不是這個協議對我就沒有約束力了,
11樓:王元頁
補償金有按月支付,否則競業禁止協議不用遵守《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12樓:郭某某律師
有約束力,你可以起訴要求支付四個月以及訴訟期間補償以及請求解除競業限制。
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四。
第七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八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簽了競業協議,離職後第一個月原公司打了一次補償金,後面連續三個月都沒有打錢過來?
13樓:癲瘋閱讀
連續三個月不沒有補償,就是公司已經放棄了競業協議。離職一個月了,還未收到競業協議補償金,協議自動失效 (1)與公司籤的競業協議約定,離職後1個月內不支付競業協議補償金,協議自動失效,我是離職,現在3.
1了,還未收到補償金。
1,按規定,你可書面催告公司在十天或一定期限內支付補償金,如公司仍不支付補償金,屬公司違約,由公司承擔責任,你可去同行業工作。
1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離職後單位只在第一個月支付了競業禁止補償金,後面已連續三個月沒有在支付,已構成違約。
建議與原單位聯絡,要求立即支付被拖欠的補償金。
若仍不支付,就形成勞動爭議,可立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被拖欠的補償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每個月打錢給你,那你就必須遵守競業協議的內容。連續三個月不沒有補償,那就是公司已經放棄競業協議的內容。
16樓:網友
聽你的意思給了一補償金,還會有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這樣的好事?
公司強制籤競業協議 但是我沒有籤 但是公司依然打競業補償的錢到工資卡 這個有意義嗎
17樓:正商觀察者
該問題中的涉及的問題,屬於勞動爭議糾紛。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十條規定,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又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第八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如果你沒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就不適用競業限制約束,公司的單方補償並不表示你已同意約定競業限制。
二、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即使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如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範圍,仍對你無效,可要求解除。
已經簽署了競業協議,合同中約定不支付補償費。但是粗心,沒注意到,現在能夠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需要對幾個問題做一個說明:
1、保密義務,就目前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沒有時間的限制,這個其實應屬於法定的義務。
2、競業禁止,也是法定的義務,主要是約束公司的董事、經理等一些高層管理者,在任職期間,不得在其他同行公司任職或自己開設同業公司。
3、競業限制,是約定義務,主體也不限,在任職期和離職後一定期限內,不得在其他同行公司任職或自己開設同業公司。
反正簽了就簽了,再過一週新法就生效了,你可以要求公司按新的勞動合同法重籤,如果不,你可以到勞動管理部門去投訴,到時他們不僅要罰了款,也要重新給你們籤呢!
20樓:馬俁偲
合同具有相對性,雙方當事人有充分的瞭解且信任的基礎上才會簽定合同,如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者是在不瞭解對方且在所在單位要求下籤定的,那麼合同是可以撤消的,不過撤消權應當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您好,房子交了首付,簽訂了購房協議,但還沒有籤購房合同,可以退嗎
你好。一般簽了合約就要按合約來的,如果不想要屬於違約。要按合同上的約定來處罰。但如果房東好說話。願意無條件違約的話,那恭喜你了!激流勇進者方能領略江河源頭的奇觀勝景。已經簽訂了購房協議要退房能退定金嗎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
我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上面沒有蓋章沒有公司法人代表簽名,只有單位的名字和我的簽字,這份合同生效
沒有公司蓋章是無效的,只能證明是你單方面的認可,而公司沒認可。有以前做過的一個公司還要求一式三份交到公正處去公正。不生效,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要有法人簽名或蓋章才生效 合同履行了嗎?不會因此而無效,認定有效可能性較大。不算生效,因為一般的勞動合同都有蓋章和法人代表的名字。沒有簽名和蓋章是不生效的哦 無...
專家,你好!如果離職後簽訂了保密協議,但企業沒有支付保密費
1 需要支付。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對競業禁止作出如回下規定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答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