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問法網姜律師
在我國廣大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從理論上來講實行的是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使用制度。即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對宅基地的使用權。 宅基地作為特殊財產,雖然不能以一般財產的繼承方式來繼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對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3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第九條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您媳婦可以申請當地**確認對該宅基地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具體程式: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相關產權證明材料向當地縣級人民**國土資源局的地籍管理部門申請,經現場踏勘和核實有關情況屬實後,土地管理部門會代表同級人民**向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村民委員會無權收回房屋和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村民委員會依法行使集體土地管理權和公民依法行使集體土地使用權並不衝突。
至於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是否可以在該宅基地上蓋房子,那要看是否符合當地**制定的村鎮建設規劃。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可以向該宅基地所在的鄉鎮人民**村鎮建設管理部門申請,經過審查如符合當地村鎮建設規劃,村鎮建設管理部門會向繼承人(或轉繼承人、代位繼承人)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與《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簡稱「一證兩書」)。按證依法施工建房,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預。
2樓:南天一噴
1、農村實施一戶一宅基地制度,你媳婦是當地戶口要爭取作為單立的一戶,申請宅基地
2、農村土地不能買賣不能隨意轉讓,不能隨便更改用途(耕種的就是耕種的,林業的是就林業的,宅基地就是宅基地,要依法更改)
3、我看一是以你媳婦申請,也作為擁有以後另外房子的依據;難以申請的話,以他名義另外起一房子(給你的地方),蓋起房子後讓岳父寫好繼承人
3樓:哲雲天
回答一、農村土地怎樣繼承房子?
農村房屋的繼承流程如下:
1、登出戶籍。農村自建房的繼承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自建房評估。農村自建房繼承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等因素,作出專業的**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
3、繼承公證。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農村自建房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
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4、房屋測繪。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5、繼承登記。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屋產權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擁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或契稅完稅憑證。
二、農村自建房繼續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農村自建房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
三、農村自建房繼承辦理地點和應繳費用
1、辦理農村自建房繼承公證手續的:需要到自建房所在地的區、市公證處。
2、辦理農村自建房繼承手續的:需要到自建房所在地的房產交易 。
3、辦理四川農村自建房繼承的所需費用:
(1)農村自建房繼承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或按照受益額的2%收取,並且不低於200元。
(2)農村自建房繼承辦理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3)農村自建房評估費用。
對於法定繼承人而言,雖然在繼承房屋的過程之中,是不需要繳納稅額的,但是在實際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過程之中,需要繳納公證費、房屋評估費等相關費用,也即對於法定繼承人,房屋繼承的過程之中,需要支付的費用其實是比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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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農村宅基地好像是不能自由流轉的,最好到當地土地局問,協議或合同不是國家承認的,就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
5樓:黃爭榮律師
將宅基地使用權證辦到你媳婦名下即可。
在農村房屋繼承該怎麼辦 5
6樓:
一、農村房產的繼承:
1、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
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需要有效的證明和具體的步驟:
2、老人的遺產,是繼承人的共同財產。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二、農村房產繼承的手續:
1、需要有效的證明:老人的遺產,是繼承人的共同財產。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2、房屋繼承登記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
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
(2)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
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4)遞交規定需要的其它資料:
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稽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擴充套件資料:
宅基地轉移中的問題
1、農村宅基地不能作為一般「財產」進行繼承。
宅基地使用權是被繼承人無償從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是一種特殊物權。因此,農村宅基地不能作為一般「財產」進行繼承。另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產繼承的時候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內部關係來看,屬於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進行使用權的繼承。
如果繼承人戶口遷出,宅基地使用資格就會喪失,繼承人只能將房屋拆除並將宅基地的使用權返還村委會;如果繼承人戶口未遷出,繼承人可以繼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樣可以辦理房屋繼承過戶和宅基地使用權繼承。
3、宅基地共有權關係
(1)因夫妻關係的存在而產生的夫妻之間的共同共有;
(2)因家庭關係的存在而產生的家庭共有;
(3)因遺產未分割而產生的繼承人之間的共同共有。
7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首先要辦理繼承公證,然後拿著公證書到農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更名手續。
公證費全國統一標準:配偶繼承公證費為房產評估價的1%;子女繼承公證費為房產評估價的2%
到土地部門部門不需繳納其他稅,只需繳納工本費幾十元左右。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遺留財產憑證(土地證)
3 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攜帶本人戶口、4二代身份證。(沒有二代身份證到派出所開帶相片的戶籍證明)5被繼承人父母生存狀況證明。
(如果父母健在,本人來公證處;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應向派出所申請出具是否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6 被繼承人夫妻均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喪偶後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狀況證明。(由區民政局出具)。
7 被繼承人家庭成員狀況歷史記錄證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繼承人的戶口老底子
8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要求:無親屬關係),如果你是哈爾濱的可以直接找我處辦理公證事宜。
8樓:趙志方律師
宅基地無法作為遺產繼承,那農村宅基地的房屋,老百姓該如何處理
農村房屋繼承問題
9樓:商標註冊
農村房屋可以繼承。
《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10樓:勤勞的老克
農村房屋是農民私有財產,按照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宅基地屬農民集體所有,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可由繼承人繼續使用。
農村房屋的繼承問題。依據《繼承法》第五條、第十條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關於宅基地的使用問題。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為宅基地不是農民私有財產,不能繼承。
按《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的規定,農村房屋繼承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登記機關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中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關於農村土地證和房產證的辦理農村房屋房產證,土地證如何辦理
農村房屋的土地證由村裡出據證明到鄉 鎮 土管所辦理土地證,目前一般只收取工本費。農村房屋一般沒有房產證,如果想辦理房產證,可到鄉 鎮 城建站,委託他們到縣房管局辦理,一般也只收工本費。工本費標準 簡裝5元,精裝20元。但土管所和城建站特別是城建站在辦理這兩證中涉及的路費什麼的,可能要攤到 人身上。只...
城市戶口的子女可否繼承父母農村土地承包權
林地以外的,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不是遺產,不能繼承。土地承包法規定的繼承人繼續承包也並不等同於繼承法所規定的繼承。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條的規定,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本質特徵是以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家庭為單位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家庭...
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老法
第四十八條發包方將 頒發給單位或個人的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村土地承包應當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事先批准超過三分之二的村民會議,或三分之二的成員各成員同意,村民代表,並報鄉 鎮 人民 批准。經過集體經濟組織以外 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審查承包商的信譽和生存能力,然後簽訂合同。明白 如果農村土地屬於全體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