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發生工傷,其與公司流水線承包人聯絡,沒有公司勞動合同 工資條 廠卡等,能否認定事實勞動關係

2022-07-18 05:10:32 字數 5384 閱讀 5034

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2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3樓:匿名使用者

僅僅人證還不行。你可以投訴勞動監察大隊,請他們在勞動時上門檢查。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非利害關係第三人證明其勞動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有工友證明你朋友是在那家公司上班,應該可以確認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6樓:落幕繁星

如果有工友證明,可以認定事實勞動關係。

工傷鑑定,我和公司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工資條,我是一個朋友喊我來

7樓:du知道君

涉及程式:確認勞動關係—工傷認定—傷殘等級認定—工傷待遇索賠—執行需注意的問題:

1、如未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保管好工資條、上班卡等原始資料。

2、保管好原始病歷、相關票據等。

3、注意時限: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一般而言,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職工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負舉證責任:有勞動合同的,提交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提交證明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卡等工資報酬領取的證明或者是單位同事的書面證明。

用人單位與職工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可以提交勞動仲裁解決,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關於勞動能力鑑定,一般是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就應提出申請。

簽了勞動合同可我弄丟了工資條工傷等級賠償可以要求廠裡按勞動合同賠償嗎

8樓:方方正正

可以的,因為廠裡有國家工傷評定等級正本通知書的,賠償會正常進行的吧。

工作8個月,沒有勞動合同,沒有工資條,沒有打卡記錄,現在舉報公司需要提供什麼材料,我能獲得哪些補償?

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需要提供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勞動者可以獲得雙倍工資以及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工資。

勞動者需要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7個月工資)以及勞動者所得的工資等。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10樓:匿名使用者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介紹說,與這個案例類似,目前許多用人單位在應訴過程中都會否認和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根據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勞動者負有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舉證責任,所以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續,勞動者將在維權時陷入被動局面。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法官建議勞動者應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入職時要求籤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權利義務關係的最重要的法律檔案。勞動合同的簽訂,可以在勞動爭議過程中有效維護勞動者的權益,故而在入職時勞動者務必要求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在公司 規章允許情況下,儘量保留能證明提供勞動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係的情況下,類似加蓋公司公章的業務授權委託書、代簽的業務合同、申辦貸款、信用卡的工資證明、暫住證以及單位評定員工等級的證明等,都可能被作為確認勞動關係的依據,所以勞動者應儘量儲存這些資料原件。

第三,申請法院向有關單位、部門調查取證。為保護勞動者的訴訟權益,法律賦予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權利。在目前情況下,有些社會單位是不接待公民個人調查取證的,比如各大商業銀行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等。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了社會保險或者委託銀行向勞動者代發工資,那麼勞動者可以申請法院向這些部門調取相關的檔案。社會保險繳費證明以及代發工資協議都可以視為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力證據。

第四,請在職期間的同事提供證人證言。證人證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項:首先,證人要能夠證明其本身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其次,證人和用人單位之間不能存在勞動爭議,否則會被視為和案件有利害關係;再次,證人**時一定要出庭作證,單純的書面證言一般不為法院採信。

第五,申請服務客戶出具證明。在用人單位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工資也是現金髮放,而且勞動者也沒有保留有效證據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嘗試讓接受過服務的公司客戶為自己出具證明。如果客戶是公民,則需作為證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單位則需要加蓋單位公章 的書面證明。

11樓:呂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其中有工時間和休息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等,

還有第16條規定的勞動合同是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顯然單位和你定的勞動合同只寫:「試用期和合同年限,」

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供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的後果。

你現在有最近2個月的用手機拍照後列印出來的工資條。有你們負責人簽字,這是錄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店面排班表,沒有簽字,只是列印的,這個也可以作為書證使用。因為那上面有你的和其他店員的名字。

你還可以和單位主要領導聊一次天,說出你是什麼時間到單位的,幾個月了。把這些話錄音作為證據使用。如果單位不同意你的說法,勞動仲裁委員會會讓他們提供證據。你必勝無疑。

因為是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在先,你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38,46,47條規定,你工作了8個月,可以給你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首先要確認你該單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的證據:從事工作屬於該公司業務範圍的書面證據、受單位管理考核的相關書面證據、工資卡、考勤、工作證、工作服、證人證言等(以上證據按效力大小依次排列)

確認勞動關係是焦點問題。如果單位提供出勞動合同,那就沒什麼爭議了。

請求方面,除了正常的工資報酬,如果你自己提出辭職的話,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不知道單位是否為你繳納社保費,如果沒繳納的話,因為你簽訂了書面合同,可以以單位未繳納社保費為由提出解除合同。這樣單位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1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蒐集如下證據 協商不成 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仲裁 即可

1、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2、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3、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4、房貸收入、繳稅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6、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檔案、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8、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最好有原件。

9、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10、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11、錄音

14樓:匿名使用者

很難 除非你有決心告他

否則 勸你還是更公司商量為好

要是要告就多收集證據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而且拖欠工資,並且沒有工資條怎麼辦

15樓:華律網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

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裡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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