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離職工資扣半個月工資合理嗎,離職合法嗎,還扣除了半個月工資合法嗎

2022-09-16 06:45:18 字數 5446 閱讀 9570

1樓:簡簡單單

提前離職工資扣半個月工資是否合理,要看提前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多大的經濟損失,按現行規定,勞動者如果未依法辭職的,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

不合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用人單位這樣的說法是違法的,你若真在他那工作了,做多長時間就該給你多少工資,扣錢更是要受法律嚴格限制的,現在可不是資本主義隨便壓榨勞動者的時代!你要是幹段時間覺著不太合適可以提前一個月寫辭職書給他,不要輕易不辭而別這樣對你不利。還有這時候您就得注意留足證據。

希望對你有用!

4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合法的勞動報酬屬於違法。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公司是這麼規定的,沒辦法,你不能因為這條說我入職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仔細閱讀勞務合同,未註明、宣告該條例的可按正常辭職手續辦理,但需提前發出通知,通常是提前一個月。

公司規定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如果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這種規定合法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違反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規定,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辭職提前一個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這個是合法的。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這個是不合法的。

公司如果要扣你半個月工資,前提得是你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離職,同時要求公司舉證損失,否則,你方可以拒絕,要求公司發放工資,公司拒不發放的,你方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拓展資料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8樓:清和神子

辭職提前一個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這個是合法的。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這個是不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6月29日修訂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參考資料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規定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如果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在正常情況下,這種規定是不合法的。

1、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並不能剋扣工資。

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0樓:簡簡單單

辭職提前一個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所以是合法的。但是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就不合法了。沒有提前30天他們可以不批辭職的,但是如果同意辭職的話,扣除員工的工資,不能超過工資的20%。

11樓:鄂爾多斯醫者仁心

首先不合法,其次屬於霸王條款,可以到勞動仲裁委舉報,維護合法權益。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不提前遞交書面辭職報告的話,用人單位有權扣除一個月的工資

13樓:

一般情況下是要提前通知後辭職,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3天寫申請,正式員工要提前30天。但如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的,員工可隨時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14樓:若隱若現小聰明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個規範性,但是正規的公司是肯定不會扣工資的,哪怕是半天的工錢,以後再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但是公司已經有這個明文規定了,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自認倒黴,長個經驗罷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程式這不是合法的,勞動就應該獲得報酬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合同和公司規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의은다다에라운.라다식미리몸벆었숝스수짔리했다듮태이른어늦고

提前一個月辭職,公司說未滿半年,要扣半個月工資,這樣合法嗎?

18樓:韓飛律師

提前一個月辭職,公司說未滿半年,要扣半個月工資,這樣是不合法的,是違反法律法規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樓:我是總受

《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根據該規定,即使你未滿半年提出辭職,公司也不得剋扣你工資。

辭職提前20天告知公司,公司要求幹滿一個月,不然扣半個月工資合法嗎?

20樓:

辭職按規定應該是提前30天告知公司,公司要求幹滿一個月,這是沒有問題的。幹不滿一個月扣半個月工資,這種做法有點不合適,幹了活就應該給相應的工資。

離職合法嗎,還扣除了半個月工資合法嗎

21樓:羅律師上海

在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下,不應當扣除工資

22樓:法律快車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23樓:胡秋紅律師

回答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扣多少單位說了算,國家沒有規定。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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