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不給辭,領導逼我,讓我自離,我該怎麼辦

2021-03-03 23:14:08 字數 743 閱讀 3824

1樓:匿名使用者

跟它說,走就走,拿自己的辛苦錢,離開,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公司都這樣處理,要不要承擔,辭退成本。

3樓:江湖人稱王大大

辭職,再在公司工作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

我給領導說我要辭職,領導說直接說不批辭職,讓我自離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到期對方不批,你可以在辦理工作交接後離開。

建議保留相關證據,以防止對方起訴你。

5樓:匿名使用者

提交書面申請,30日後如果不批可以去帶動局投訴要求解除合同並支付月薪,不要自動離職,那樣你拿不到工資。

6樓:不用愁

批不批對你有影響嗎,比如補助,或者對領導仕途有影響嗎?要是想辭職了,達到目的就行了!

7樓:若果如此

與老闆商量一下,做到什麼時候可以走人,叫你媽打個**給我老闆,說家中有事。看老闆會不會答應。

8樓:顏悅織嘜哥姜澤

這個領導這麼不懂事啊!還是你有讓對方不滿的地方?

9樓:軍火庫道參

反面評價人物年齡張冠李戴

10樓:最愛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

有哪些讓領導無法拒絕的辭職理由,能讓領導無法拒絕的辭職理由有哪些?

辭職可以有理由,也可以沒有理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只需要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就可以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

你好,我要辭職廠裡不給,辭職報告都不給我,他們這樣是不是違法

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勞動者辭職,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即可,不需得到單位的批准。離職時,若領取不到工資及離職手續,你收集證據後,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哪些讓領導無法拒絕的辭職理由

你可以按照勞動法中提到的辭職,不用擔心對方不放人。當然個人覺得辭職與否和老闆答不答應要看你的能力,如果你的能力夠強,你就算平日裡有一些毛病老闆都不會在乎,甚至是覺得你有個性!可如果你這個人沒什麼能力,卻偏偏還喜歡找事,你辭職的時候怕是老闆開心都來不及吧!所以你看看自己是哪種人,如果是後者,那麼也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