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峰律師
應當全額補償。
目前我國劃撥土地之所以不能轉讓、出租、抵押,是因為我國的《土地管理法》第54條在制度設計上已將劃撥土地使用權定位於公益事業和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因其公益性的用途,除法律另有特殊規定和行政機關指定外,土地使用權不能進入市場。如土地使用者轉讓其土地使用權,表明行為人已無繼續使用該宗土地的需要,公益行為已終結,國家授權的特定目的已不復存在,土地使用權應由國家收回後自行處理。
而全民所有制企業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大多是以徵地的方式從農村勞動群眾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所有權演化而來,也有一部分從城郊國有土地的公民住房宅基地徵用來的。無論哪一種方式,企業都支付了很高的補償費,如土地開發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費、青苗補償費、房屋及地上建築物和附著物拆遷安置費等。有的還負擔勞動力的安置和居民住房安置。
即使那些已經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雖然對使用國有土地不明確付費,卻要向國家繳納遠遠高於其他型別企業的所得稅,故全民所有制企業即使是依行政劃撥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是變相有償取得,而不是無償取得土地使用。事實上,《關於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中也確認了劃撥土地的價值基礎。國有土地劃撥需要通過徵地獲得,因而其有土地取得成本。
另外為了實現單位或企業的生產服務功能,需要通過一系列的土地熟化過程,因而具有開發成本,正是這些成本構成了劃撥土地的價值基礎。
2樓:井洩不食
不能全額補償
。是按一定比例來進行補償的。
1.《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國家授權的國有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使用人。
拆遷人必須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和安置;
2.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需要拆遷房屋,必須持國家規定的批准檔案、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縣級以上人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經批准併發給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方可拆遷。
房屋拆遷需要變更土地使用權的,必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補償、安置協議應當規定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違約責任和當事人認為需要訂立的其餘條款;
3.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作價補償的金額按照所拆房屋建築面積的重置**結合成新結算;
4.在原拆遷政策規定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並非淨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前還要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實施拆遷。拆遷涉及到貨幣補償和安置用房補償。
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應當等於土地出讓金+安置房屋視同銷售**+拆遷補償貨幣支付+其餘金額之和。貨幣補償金額容易確定,安置房屋視同銷售**的確定,是按照拆遷時房屋的公允**還是實施補償時房屋的公允**還是辦理所有權轉讓手續時的公允**。按照貨幣補償與實物補償等價的原則,應該是以拆遷時房屋的評估**或公允**為準;
5.競價拿淨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市、縣級人民**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市、縣級人民**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6.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3樓:血刺
你買的房子雖然是劃撥土地證的,但是你買來以後就是商品房了。二手房成交後都是商品房。
既然你買的是商品房,當然可以全額補償!
買了國家劃撥土地上的二手房,拆遷時怎麼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劃撥是**的一種
行政行為,其劃撥土地應該是國有的並且是用於公共事業的。出讓是一種商業行為。現在是商品經濟社會,如過劃撥土地是國有的並且國家是使用人,那麼國家不付土地費用只給一些安置一類的補償。
出讓完全是一種商業行為,應該得到合理的補償。(一般按職業評估做出的評估賠償)
你買的房子雖然是劃撥土地證的,但是你買來以後就是商品房了。二手房成交後都是商品房。
既然你買的是商品房,當然可以全額補償!
5樓:北京安置房那點事
國家劃撥是指土地是國家無償給某單位用的,不是出讓給開發商那種的形式。
在這土地上蓋的房子是單位的產權。然後單位在以福利分房的形式給員工。
這種情況就叫作公房。
這個時候房子的產權不屬於你,你只有這個房子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記得大概是從90年代初的時候,公房的所有權可以買賣。即員工可以把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從單位那買下來,而且**很便宜。
這種情況的房子就叫已購公房。
你的房子目前應該就是這種情況,已購公房。現在你對這個房子有所有權。這個房子就是你的了,甚至單位還繼續給你交納取暖費,物業費等。
但是這個房子如果你要上市賣給別人的話。這時候你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才可以買賣。因為房子是在土地上的,房子和土地是一體的(不然為啥叫不動產呢。
呵呵)房子是你的沒錯,但是土地不是你的,因為當時國家是把土地無償劃撥給單位的,單位沒有權利把土地的所有權也賣給你。只能賣給你房子的所有權,所以如果你要買賣的話,先交土地出讓金,意味著這個房子已經從已購公房的權屬轉型成商品房的權屬了,既然是商品房了就可以任意買賣了。
關於你的問題就解釋到這,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和我聯絡:king90604@sina.***
6樓:小小估價員
按理說,應該要扣除土地增值收益那一部分,但一般拆遷補償的時候都沒考慮。跟正常的補償一樣。但如果你是企業,或者房子面積特別大。可能拆遷人會考慮這個問題。
7樓:新疆房市網
不受影響,按同地段市價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和正常的商品房一樣的,不需要什麼。
買的二手房只有房產證,土地是屬於國家劃撥的,請問將來要是拆遷了怎樣補償?
9樓:藍天無瑕
兄弟你安安心心睡覺,發生都已經發生了,沒辦法去改變什麼了,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差,只不過拆遷的時候要少拿些錢,原因是這樣的,國家在拆遷房子的時候補償正常分3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原拆原還,也就是你房子備拆掉後拿到一套新房是沒問題的,第二是戶口賠償,當你房子被拆遷後會查你裡面有多少的戶口,每個戶口會補償你一定量的房屋面積(可以出錢多分一點的)或者直接貨幣補償!
第三,如果是出讓方式拿到的土地使用權的話你可以拿到一定量的貨幣補償(根據當地的市場土地出讓**,及其剩餘年限),如果是劃撥的話可以只能拿到一點裝修補償,及搬家費了!
我在某市的動遷辦工作,一般也就這樣了,希望給你能提供一些幫助!
10樓:西蜀袍哥
劃撥土地的話比較麻煩的。
能獲得房屋補償,但是不能獲得土地補償,換句話說,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國家的。
而一般的商住房土地個人有70年的使用權。
劃撥土地的話,土地還是國家的,商住房必須是出讓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劃撥地,如果你不補價或者不能補價的話,拆遷的時候只按照房屋價值(不含土地)計算,基本上你收不到任何錢。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全國統一標準,只能是各地**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制定的地方標準,而且從全國來看補償標準相當的,只有不到轉讓金的5%能給土地所有人
買了套二手房改房有房產證,但土地證上寫的是劃撥,這影響以後拆遷補償嗎?如果想出手,影響二次買賣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1,任何拆遷都是隻補償房產證上的面積,土地證書的取得,只是說明了你的使用權利,所以即使改為出讓,補償也按房產證的面積
2,劃撥是指**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目前情況還不允許上市交易,但該宗地既然屬於國有劃撥土地,就比其他在集體土地上建的小產權房要安全的多,以後只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變為合法的大產權,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國土地管理法》、《中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的規定,指出了,
【定義】:
不管是出讓還是劃撥有個共同點,也是必須的前提,一宗土地須依法徵收過後成為國有建設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具體的出讓方式就是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四種。
【劃撥土地】: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15樓:忙於生計
要將土地改為出讓,寧可現在花點錢。按你說的情況是可以上市買賣的,不屬於小產權。我有一套房和你現在的房子情況一樣,幾年前已經轉讓了,也是將土地由劃撥改為出讓的。
我去年在市府街買了套二手房,土地證為劃撥,請教兩個問題:1土地證劃撥和轉讓有什麼區別,如遇拆遷,賠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1、我用最簡單最通俗的話說:劃撥,就是國家把土地拿給你用(土地**版低廉)。出讓,土地權通過**才能買賣獲得。 當然,我這裡說的是讓普通人最能理解的回答,但是肯定不完全準確的。
2、遇到徵地拆遷,劃撥土地的賠償和出讓土地的賠償要按照你們當地的法律法規等進行補償,就我們這裡來說,補償是一樣的。
3、如果是土地的買賣、收儲。劃撥土地就會很便宜,因為國家給你土地的時候也很便宜。而出讓土地就會比劃撥高很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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