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需提前三天提出辭職,不是隨時的

2022-01-06 06:07:26 字數 881 閱讀 5033

1樓:漳州知青年

這是當然的啦!如果員工可以隨時要走就走!老闆是不是也可以隨時隨地要員工走路呢?

這是相對的嘛!**規定來保護民眾有安心的工作環境,讓民眾可以安心的努力工作,讓老闆不得隨意開除員工!這是需要大家一起配合的,讓勞資雙方更和諧,創造雙贏的局面,對大家都好嘛!

2樓:山野柴胡

【勞動者 即時 解除】《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一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樓:南京張磊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當時進公司時,人力資源那個人是如何和她說的,各個公司情況都不相同的。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只用提前三天提出申請,請問具體條文是什麼

1 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辦理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即可。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

試用期內辭職有工資嗎,在試用期內只做6天,提出辭職有工資嗎?

哪怕上班一天,都應該要有工資。對於勞動者來說,任何勞動付出都應該有回報,並不存在是否是在試用期內,如果以試用期辭職不予發放工資這樣的單位絕對是不合理合法的的。但是,現在很多單位確實存在這樣的現象,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果上班只有幾天就離職就不給予結算工資,但存在這樣的現象不代表這樣的現象就是合理的,正因為...

試用期辭職被扣一半工資合法嗎,試用期內提出辭職老闆要扣一半的工資合理嗎(未簽定勞動合同)

嚴格來說,在校大學生不具備勞動法中勞動者主體資格,你畢業前是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簽訂的勞動合同在你正式畢業前也是部分無效的,這段時間發生的糾紛只能按照勞務合同糾紛來處理。如果發生糾紛單位很可能會從這個角度出發做一些策劃。為了簡單點,暫且把本案定性為勞動糾紛來分析。你試用期是兩個月,提出辭職是在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