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滿了工資什麼時候結算,急 合同到期,離職工資結算的時間問題

2022-02-11 02:39:12 字數 4737 閱讀 1629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應當在辦結解除合同手續時一次性結清。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勞動者死亡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滿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支付其工資。

2樓:穆德渠浩廣

合同上有沒有寫到沒有招到人的情況下不能辭工?勞動法是要求辭工提前一個月交辭工單的。請採納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裡是可以當場做現金工資單的,只要人事給做工資的一個檔案,但牽扯到各個單位具體情況了,比如說經理簽字什麼的,但是做工資單容易,分分鐘。如果你是上發(提前發下月工資的方式)薪就拿不了工資了

4樓:匿名使用者

10號給就10號給,如果不給去找勞動監察大隊就是了,問題不大,不難解決

5樓:匿名使用者

5月30日提出離職於6月30日可正式離職,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符合規定.但離職手續,沒有統一規定,需要雙方約定,你應該提前與單位溝通,以能順利.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時工資是怎麼結算的? 5

6樓:乙小甲

工資應該一次性付清。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如果法律法規沒有特別規定,勞動關係解除、終止後,用人單位可以按照本單位以往發放工資的慣例,在下個月或者某個合理的時間點一次性結清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有條件即時發放,還是應當儘快發放,畢竟對於勞動者來講,幹活就是要拿工資的,現在不幹了,領回自己的工資是應該的。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樓:咻咪咻咪天蠍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應該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包括: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合同,但是續訂的合同條件比原來的條件差,致使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的;雙方都不同意續訂合同的。這三種情況有一個共同點,即用人單位主觀上沒有續訂勞動合同之意,最終結果是不能續訂勞動合同。

所以,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當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且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依法破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這些情況用人單位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終止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特殊情況:在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主動提出續訂合同,並且續訂合同的條件是維持或是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但是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這種情況是不需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因為導致合同無法訂立的原因在勞動者。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但對月工資高於當地社平工資3倍的勞動者按3倍和十二年封頂。

《勞動合同法》規定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相同。這一點與《勞動法》及原有的相關規定有較大不同,《勞動法》就終止勞動合同是否支付生活補助費是根據企業性質(如國有、集體、中外合資等)由各省市制訂相關條例執行,但2023年9月和10月有關條例均明確廢止,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終止後有關生活補助費均可以不支付。這就涉及到一個法律溯及力的問題,根據法不溯及的原則,《勞動合同法》附則中規定:

按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實施之日起計算;本法實施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如某職工2023年4月與用人單位簽訂了6年的勞動合同,2023年3月31日到期終止,原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生活補助費,現根據《勞動合同法》他可以得到本人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08年1月1日?3月31日不滿6個月)。

8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解除終止工資的計算方法不一樣:個人辭職要看合同是怎麼約定的,有的公司約定扣一個月工資。公司辭退和終止就不一樣,按出勤天數正常結算後,支付經濟補償金。

前提是公司沒有降低合同條款。

9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按實際工作天計算髮放。

10樓:佳貝的心思

工資按照實際工作日期與勞動合同的約定據說結算支付。

另外,如果你是自己辭職的,那就沒有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合同到期,除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之外,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補償金的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支付。

合同到期,員工能否要求公司在離職當天結算所有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的工資結算問題

11樓:

如果計薪週期是自然月的,那麼6月份沒有全勤,工資肯定不滿5000。剩餘工資不滿一個月的就按天計算。

12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通常是按日計算。

13樓:甘瑞靈

6月份的工資要等到7月20日結算,結算是按照實際工作的天數計算工資。而不是發5000元。

14樓:

首先,你可以拿6月份到22日的出勤工資,另外,你的合同是公司不續簽,你可以要求給你經濟補償金!

15樓:

一般是工作幾天就發幾天的工資,按日計算.

當然,也有些公司會發給整個月的工資的.

同時,你這種情況,公司沒有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會發給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工作一年給一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的給半個月的工資.

工資是指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像你這種情況應當按照工作天數來算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工資如何結算?

17樓: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18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離職要看單位給你的報酬來判斷有沒有經濟補償金至於有多少個月的工資要看你工作年限

19樓:崔苗風春英

按原合同約定的工資計算,勞動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會詢問是否續約,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在續紙在勞動報酬等不降的情況下,員工不續約,有沒有補償金。

21樓:巧雅懿

主動辭職,是得不到補償的,除非企業不願與你續簽或在原來基礎上降低待遇與你續簽。。

22樓:祝悠醜珠

合同到期不存在辭工的問題,就直接終止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如果企業未與你續簽,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直接告他,還可以要求付你雙倍工資的(勞動仲裁委會免費為你受理的)

23樓:鄒振孛玲琳

企業並未與你簽訂新的合同,實際上就自動續簽了,你可以找公司協調,若純屬企業無理要求,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期滿未提前30天通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也沒有提前30天通知。如何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員工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員工可以拒絕,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若員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員工一個月工資。若員工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是否有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

勞動合同期滿而且過月,都能得到什麼賠償

合同期滿,如果繼續工作,則工資待遇等按原合同執。如果是按合同約定解除的則不存在補償事宜。如果未按合同約定解除,存在違約情況,則用工方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予補償的義務。1 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但繼續工作,雙方形成新的勞動關係,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二倍的工資。2 由於屬於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隨時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