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是終止勞動合同還是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是無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
2樓:戀聖者
兩者的區別簡單來說:勞動合同書明確的是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續訂書則強調合同延續的時間。
勞動合同書,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企業與被招用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政策和法規的規定,堅持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
勞動合同續訂書是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結束以後,與員工續簽的合同,合同的條款規定承繼《勞動合同書》,續訂書單指在遵循合同書規定的同時,將雙方合同時間延續。
3樓:手機使用者
第一次勞動合同到期現在續簽內容按原籤一樣,這次只延期時間而已。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書》有什麼區別
一字之差,天壤之別!什麼是勞務合同?從最廣義的角度講,以勞務為給付標的合同,例如承攬合同 委託合同 保管合同 僱傭合同。可以定義為 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型別,它包括承攬合同 基本建設承包合同 運輸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 委託合同 信託合同和居間合同等。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又有這明顯的區別 1 合...
勞動合同到期未續訂能否視為續簽,勞動合同到期未及時續簽,時隔兩年,是否還可以追責
其中有引用勞動部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勞部發 1996 354號 第14條規定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認為這一情況應視為續簽。筆者認為該情況是否視為續簽有待商榷。事實上,在 勞動法 頒佈後,對於勞動...
勞動合同書籤完後不給員工,入職簽了勞動合同但公司不發給員工如何處理
1 勞動合同不給員工,企業此行為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因勞動合同沒給員工而造成的勞資糾紛,單位應承擔不利後果。2 國家沒有規定員工連續工作兩小時可以休息十分鐘。3 員工需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單位,試用期過後,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