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老闆是想賴定你了,再跟他講已經沒有意義。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到勞動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申請仲裁,到勞動局填表申請即可。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合法且要明示給勞動者知道,否則就是無效的規章制度。
如果你不存在違反公司規定的事實,那麼在勞動局調解時你否認就可以了,你公司需要對你違規的事實舉證才會被支援。
你可以要求:
1、你公司立即一次性結清所有工資給你,並加付25%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2、你公司支付一個月的雙倍工資給你,即多付一個月的工資,並加付25%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3、如果沒有買社保的,要求公司補繳2個月的社保;
4、如果有加班的(月工作時間超過174小時,包含法定節假日休假),要求補發加班工資並加付25%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準備證據:考勤記錄、工作證、工資條
請問,如果這公司沒有營業執照,或者沒有任何開公司的資質,仲裁可以解決嗎?
可以的,勞動局的會告訴你怎麼做。
2樓:匿名使用者
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扣你的工資。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可。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做法嚴重違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未和公司籤勞動合同,辭職時公司扣自己工資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其實我怎麼想都不是你應該煩的問題,應該是他煩的問題吧!
首先恭喜你了!你只是想拿回自己應得的,那我告訴你什麼是你應得的。
前提是你所單的公司是一個有營業執照,非國家機構單位,以下內容才可以成立。
1、你有證明你們有勞動關係的證據嗎?
你有他發工資給你時的工資條或工資單影印件或任何證明你在他那兒工作的證明嗎?例如:工作證或你在那單位得到過的證書之類,考勤卡、飯卡等也你公司有相關聯絡的材料也可以!
甚至跟你一樣準備不在這兒工作的人都可以,當然最好是像你開的發票之類有你的名字又有他的單的那種!
2、你知道他未跟你籤合同,問題有多大嗎?
問題其實也不算很大,說白了就是從2023年1月1日開始,新《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他沒有跟你籤合同,從2月1日開始,你的工資就要乘以2了,也就是你工作一天算兩天的。這是《勞動合同法》用來強迫那些不願意籤合同的用人單位籤合同用的,也就是你可以從2月1日開始計算你的雙倍工資。沒跟你籤合同,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以內是每個月雙倍,一年以上還是不跟你籤,那你就等於跟他簽了沒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他有給你買社保險嗎?
如果他有給你買社保,那怕是一個月,那你也告不了他(我是指你現在工作這個月他幫你買了),並非說真的完全告不了,而是很難得到仲裁官的幫忙。但如果他沒有的話,那你可以去告他要求他幫你補回你的社保,你把自己要出那部份一次過付給他,讓他把你跟他要付的那部份拿去社保中心交去(當然,這是官判了以後的事)。這是你可以得到的福利。
4、你知道自己可以用什麼理由告他嗎?
反正就是工作了一年,現在是2023年,你可以用他不給你買社何為由說不do;可以說他拖欠工資所以你不do;可以說他不跟你籤勞動合同已滿一年,應簽定無固定期限合同而他未跟你籤處為由,要求勞動部督促他辦理,這三個方面來跟他說。前兩個都可以去勞動仲裁那裡登記備案(但可能會等很久,而且多數會跟你調解就算了,因為不用錢的,有很多案等著他們**,像這樣人單力薄的小案,可以調解那就調解吧,不然請律師還沒律師看你呢!),這是要開勞動仲裁庭的勞動爭議案,2023年5月1日開始是不用交錢的,所以你可以去告他,但一定要有第1那個證據。
第三個理由也可以說是你還想在他那兒做,讓他不得不跟你籤無固定期限合同,那就不是那麼容易炒你了!
5、你還可以再要求什麼嗎?
你可以要求他給你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也就是給你一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就以上幾條,你隨便看完說出來嚇嚇他,擔保嚇死他,還不給你錢嗎!
6樓:
廣東胡律師:
與公司友好協商,如協商未果,建議你收集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據(工資條、工作證及同事證明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7樓:鳳穿牡丹
你既然已經都幹一年了,他就應該給你工資,不給你可以到有關部門檢舉。公司沒簽合同無權扣除工資的。或者你可以找經理商量一下。
8樓:匿名使用者
1 直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2 如果勞動監察大隊不處理,則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3 你可以獲得的補償有:
一是未簽定合同的,按雙倍工資補償,也就是還可以獲得一年的工資。
二是可以要回每月扣的10%。
三是如果沒有給你們交四險的話,可以要求公司補繳。
入職一個月公司未籤勞動合同以及公司沒有考核標準但是要扣我績效工資
9樓:劉文釗律師
1、你如果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可以拿出合同進行抗辯,因為你簽過字了;
2、建議你提起勞動仲裁,雙倍工資可能較難主張,但是公司隨意扣你的績效工資可以主張,並且可以要求公司補足。
10樓:匿名使用者
1 勞動合同上有服來從公司規自章制度考核內容條款,公司可以考核的。
2 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辭職,需要一個月之前提出申請。違反此條公司有權處罰當事人。
3 勞動合同是需要經過**部門備案的,辦起來需要時間的,所以當時沒有給你.。
好好協商吧!
11樓:摩羯生如夏花
公司不能隨意剋扣員工的績效考核工資,合同你已經簽字不能說明公司未給你籤合同吧,建議你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無人做工作交接,公司有權不讓我走,並扣下我工資嗎?
12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首先你辭職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否則給單位造成損失的,你負有賠償責任。
其次,單位絕對無權扣留你的工資。
另外,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定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
13樓:荷爾檸檬
1.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在先。你可以隨時辭職,無需提前告知。
2.你可以向公司索取雙倍工資
3.注意保留證據。證明你在公司工作工作過。如:工作證,工資卡,考勤表。等等。
14樓:有鳳來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沒有權利這樣做,但是您要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單位沒有與您訂立勞動合同,您可以到勞動部門提起仲裁,請求支付您雙倍工資。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你有權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賠償金,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批准,如扣工資雙倍支付。
縱橫法律網-安徽八公律師事務所-侯健懷律師
17樓:塞秋梵安
肯定沒有啊,這是黑作坊的行為。你當時幹嘛不籤合同?而且去公司,他們公司的人都沒讓你籤合同,這是他們的欺詐伎倆,你有錄音可以去當地主管部門告他,先給人說清楚情況,可能還沒等你告,老闆就給你工資讓你走了。。。
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無人與我做交接,公司有沒有權利不讓我辭職,扣押我工資?
18樓:
公司沒有這種權利...只要你提前30天像領導提出辭職,寫報告即可...
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郵寄該辭職報告..但必須是提前30天提出..
1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bai法》已經明確規定,勞du動zhi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提dao前三十日回
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答辭職報告一經送達,三十日後勞動關係自動解除,無需經過單位的批准。單位原因三十日內不做交接的,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可以拒絕交接。
同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20樓:
呵呵呵呵,根據「勞bai動du合同法」規定:第十條 建立勞動
關zhi系dao,應當訂立書面勞回
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答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呵呵呵呵,公司沒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隨時走人。
呵呵呵呵,不知道你在那公司做了多長時間?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拿到證據後,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那家公司支付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並繳納社保金和公積金。
呵呵呵呵,一家之言,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我們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嗎
肯定違法,試用期為合同期的一部分。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關係發生之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就不好說了,國家沒有強制規定每個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時間,休息休假時間用人單位有一定的自主權。不過你們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要說是否合法就要看辯才了。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不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
公司要讓入職月內未籤勞動合同的員工離職,公司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或者需要賠償什麼嗎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bai月du內,經用人單位書面zhi通知後,勞動dao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 內面勞動合同的容,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法律條規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
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是違反了公司規定 公司開除我他不給予我工資這個合法不
1 沒簽勞動合同,但事實勞動關係成立,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給你辭退 不是開除 合法。2 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 最多11個月 的雙倍工資。3 你在單位上班期間的工資應當如數發放給你。不合法,開除是對你的處分,但你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若是對某種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