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加班不發加班工資,合理嗎,如果單位只在國慶節前三天發加班工資,後四天不發加班工資,請問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2022-01-30 19:44:14 字數 6399 閱讀 8348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但除非你不想幹這份工作了,否則還是忍著吧,不然沒工作生活都沒辦法

2樓:

《勞動法》39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36條、38條規定的,經勞動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但你們單位應不屬於此種情況。

國慶假期是否能補休,沒有法律規定,但不給加班工資肯定違法,依據《勞動法》44條規定,法定休假日,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公司規定每天加班不足四小時不給加班費,違反了〈勞動法〉36條、41條和44條規定,是違法行為,你們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解決。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合理啦,按照勞動法規定國假(5.1/10.1/元旦/春節)共10天,如果企業要求員工加班,必須支付3倍工資。

計算加班時間的最小單位目前好象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企業是按照滿1小時始計加班,也有的公司是30分鐘或15分鐘的,但滿4小時才算加班,明顯不合理。

4樓:興趣愛好

不合法。

但一般情況下,除了舉報,你們是無能為力的。

5樓:

法定假期要付三倍的加班費,這是勞動法規定的,可以告他

6樓:

合理是不合理,但你能夠不要這工作嗎?可以的話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不行的話只能忍著了。

7樓:匿名使用者

老兄,你們還有補休應該偷笑了,我們連補休都沒有,也是一天都不放假,還沒有加班費,而且,這種情況在廣東很普遍,不懂在經濟發達的廣東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難道都沒人管的嗎?

8樓:

不合理!

這種問題都還要問

去網上搜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來學習一下

9樓: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10樓:

不合理。國慶是國家放假的時間,加班不給工資,就到勞動部門去告他們.

11樓:

當然不合理啊,

1按照國家勞動法,在中國國慶節,國營企業,因放七,私人企業,白領,級以上的管理人員都在4到七天之內,員工在三天之內,在有些特殊的情況,員工在三天內上班,因算加班,而且要算三倍,

2,國營,一天上班時間一般都在8個小時之內,如果出現以上顯現,會受到勞動局的勞動法的法津制裁,相對給於,員工相應的補償,

<1>私人企業,在每天加班不到4個小時,不算加班來看,就算告上勞動局,工司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員工也不會有補償,

只有靠,所有員工,給於工司一定的壓力,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拿到自己的相應的補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國慶是國家放假的時間,有人申**班,這樣也許他能多賺點錢。 我想應該合理的 給點加班工資

13樓:

簡單說,如果你是公務員或者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廣義公務員)的話,應該適應《公務員法》而不能適用《勞動法》,也就是你現在的補休。但是如果你是企事業組織的,應該適應《勞動法》。

14樓:輕易不發言

嚴重不合理,應該去投訴!

15樓:步海超

嚴重鄙視剝奪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醜惡行為!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呀,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在國慶頭3天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總共需支付勞動者4倍的工資。後4天是休息日,用人單位總共需支付加班的勞動者3倍的工資

17樓:宇文舞月

不合理,去勞動局告他,是正常的三倍工資

18樓:匿名使用者

國慶加班錢該怎麼算 勞動保障問題專家來作答

日期 2005-10-09 08:39:08 | 資料主題: 為您服務

近日讀者對此疑問多多,記者特意採訪了勞動保障問題專家,一一作答

本報訊 記者馬漢青報道:國慶長假裡,東莞的張先生1日至4日加了4天班。雖然加班有加班費,然而張先生心裡還是不踏實:發多少加班費,都是老闆說了算,而按照規定自己到底應該拿多少?

這幾天像張先生一樣就國慶加班費問題向本報諮詢的讀者還有很多,記者為此特意採訪了勞動保障問題專家。

加班費可拿三到四倍

長假加班,加班費怎麼算?專家說,《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裡有明確標準: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正常工作時間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就「十一」**周而言,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在國慶頭3天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總共需支付勞動者4倍的工資。後4天是休息日,用人單位總共需支付加班的勞動者3倍的工資。

不上班者也應發工資

中山某廣告公司員工李小姐反映的情況更「離譜」,好不容易等到國慶節大假日,誰知道單位居然要扣錢。老闆的理由是:「不上班就扣錢!我們又不是國家部門,肯定要扣錢啦。」

專家就此指出,勞動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絕不能以所謂的「不上班」為由扣發工資。

調休不能代替加班費

市民陳先生來民詢問,國慶加了班,單位說準備安排補休,所以就不發加班費了,這樣合理嗎?

專家說,如果國慶1日至3日加班,是不能用調休來代替的。因為按照規定,在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都不能以安排補休來代替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時,事後可以安排同等時間補休而不用支付加班工資。

專家們還表示,群眾遇到這類問題,最方便的辦法就是撥打全省統一的勞動保障****12333舉報投訴,在廣州市也可撥打86012333。

如果單位只在國慶節前三天發加班工資,後四天不發加班工資,請問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9樓:

國慶節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單位應當支付3倍工資。10月4日至7日屬於普通休息日(包括調休),加班應當支付2倍工資或者另行安排調休。

20樓:找法網

國慶三天是屬於法定節假日,後面的四天是屬於週末,所以後面四天加班公司也應該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單位沒有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

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仲裁管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八條 仲裁申請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國慶節加班不給加班費算不算違法

21樓:一條酸菜魚

算,國慶節屬於國家法定節日。

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

例:國慶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

22樓:法律援助小閆

回答算的,如果有正規勞動合同可以起訴的

3、投訴。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處理。勞動監察部門在調查有關事實的基礎上,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案件的時限一般不超過60日,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

4、勞動仲裁、訴訟。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審理終

結。對於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按照民事訴訟程式,實行兩審終審制。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更多4條

國慶期間加班,不給三倍加班費,可以告單位嗎?

23樓:四哥有法說

2023年的中秋節又恰逢國慶,據說在100年內只能遇到4次這樣的情況,在舉國同慶的同時,我們也要關注到還有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堅守崗位。那麼,這個國慶和中秋假期裡,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第一時間段:10月1日-10月4日這一個時間段,是國家法定節假日,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按規定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加班工資計算基數300%的工資。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不能以事後補休的方式來代替支付加班工資。

我們注意到,因為今年很特殊,國慶節和中秋節重合了,於是就有網友提出來:今年的10月1日既是國慶節又是中秋節,按規定都是法定節假日,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是三倍工資,那麼這一天是兩個法定節假日,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勞動者是不是可以要求按6倍支付工資啊?別亂想了,你讓老闆還想活不活!

第二時間段:10月5日-10月8日這一時間段不屬於法定節假日,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屬於休息日加班性質。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這一時間段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按不低於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200%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當然,這一時間段內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也可以通過補休的方式來代替支付加班工資。

具體加班工資怎麼計算?加班費計算公式: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加班工資計發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工資計發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是指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勞動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後的工資,但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怎麼辦?用人單位如果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既是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工資支付相關規定的違法行為,也是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可以撥打12333投訴有關勞動糾紛的事項,該**是全國統一的勞動監察諮詢與投訴**,一些地區甚至有24小時人工服務;

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分投訴,勞動監察部門作為對勞動違法行為的監督和查處部門,有職權也有職責對違反勞動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利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查處,並要求糾正。

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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