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 第二十條bai規定du
刑法 第二十條為
zhi了使國家、dao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回他答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樓回答的很好了:
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正當防衛(見一樓的法條)
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專防衛過當(一般屬認為防衛的強度應當與傷害的強度相當或者能夠阻止傷害為限度,比如傷害實施者僅是一般的毆打,那你就不能將對方殺死)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無限防衛(限於針對正在進行的**、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另外法學理論中有:
假想防衛:你認為對方想傷害你,你就先下手為強將對方打傷或者其他傷害,而實際上對方別沒有傷害你的意思,該情況不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你應付全部責任。
防衛挑釁:故意惹怒地方,等對方出手後你再出手傷害對方,藉口正當防衛想不負刑事責任。
防衛過當跟正當防衛有什麼區別,正當防衛防衛過當與無限防衛的區別
1 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的一種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正當防衛的條件 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 防衛行為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 防衛必須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者本人 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2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
關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無限防衛有幾個問題
刑法第二十條的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 殺人 搶劫 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 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的數個條件中,一般情況下是有一個限度條件,即防衛...
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如何處罰,怎樣才算正當防衛,怎樣才算防衛過當???
對於你的問題,對方已經停止傷害就不存在正當防衛的問題,涉嫌故意傷害。1 防衛過當,因為對方已經準備離開,實施的犯罪行為已經結束。2 在三人毆打的時候可以防衛,但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防衛只能與犯罪行為同時進行,不能事後防衛。他既不屬於正當防衛也不屬於防衛過當,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指的是甲乙丙在侵害丁時,丁...